■全媒体记者 杨贯
通讯员 童倩颖
本报讯 在道路上进行施工作业,不但要注意维护周边的环境卫生,更要注重对路面及周边公共设施的保护。日前,白沙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两起污损路面的违规施工行为处以合计4200元的处罚。
日前,白沙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巡查至三北东大街与梅林路交叉口往西100米处时,发现有两辆重型非载货专业作业车在辅道上施工作业。车辆装载的混凝土浆滴落在了路面上,污染面积约6平方米。
同时,由于保护措施不当,一辆吊车支腿压裂了辅道路面,造成了城市道路近2平方米的损坏,由此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
为此,执法队员分别对当事人污染道路和损坏道路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合计处罚4200元,并责令当事人对损坏的城市道路恢复原状。
执法部门提醒,施工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规范作业,避免对道路造成损害,并注意过往车辆,保障自身和行人、车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