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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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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再引热议

日期: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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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楼市家居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发展与治理教研部主任、校长讲座教授陶然公开表示,当前房价下行,房地产供给严重过剩,建议未来二三十年内,不要出台任何针对普通住宅的房地产税政策,通过制度性的政策改革,全面稳定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和房价。

  在他看来,中国现有的地方治理和财政体系根本不适合房地产税,比如,中国城市户籍家庭90%多有一套住房,至少30%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当下必须采取措施缓解两套以上住房持有者抛售,这就需要政府明确未来相当时期不会收房地产税。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过,记者获悉,当前《房地产税法》已经进入立法流程,但具体出台时间尚未确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记者表示,房地产税立法需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比如怎样处理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的重复征收问题,目前这个难点仍未有好的解决方法。不过,他也表示,尽管房地产税立法难点多、涉及面广,当前不是房地产税立法的好时机,但不等于不再推进,立法的大方向并不会发生改变,也不会影响试点工作的进行。

  房地产税动态不断

  自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起,我国房地产税改革正式拉开序幕。

  在2017年的十九大上,顶层设计确立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逐步建立完善现代的房地产税制度。

  随后的2018年9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房地产税法被列入第一类目第48项。这一类目属于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但在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房地产税法未提请审议。

  2021年以来,有关房地产税的消息不断,相关工作加速落地:2021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然而,2022年3月16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房地产税改革试点问题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进行,一些城市开展了调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2022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2023年初,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发表了题为《新时代中国财政体系改革和未来展望》的文章,其中指出,房地产税是最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在经济转为正常增长后应尽快开展试点。当时各地楼市出现“小阳春”,这个表态被认为是“房地产税要来了”的前奏。

  今年4月,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助于推动全国房产的住房信息联网,将消除房地产税全面征收的主要技术障碍,为其提供前置条件。

  不过,今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外公布,房地产税立法依然未出现在此次立法规划中。

  在施正文看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试点授权的期限是五年,今年是做出试点授权决定的第三年,理论上说未来两年试点仍然有可能。

  按照预测,房地产税改革的路径,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取得经验和设计好方案后,再上升到法律层面,从而向全国有序推进。

  稳楼市仍是当下重点

  事实上,当前,房地产正处于复苏阶段,此时并不是房地产税落地的好时机。

  在政策层面,“认房不认贷”、降首付、“以旧换新”等政策组合拳不断推陈出新。

  国金证券研报显示,今年7月召开的政治局会议定调后,8月底各地政策开始密集落地,当前二三四线城市政策已应出尽出。

  而一线城市中,广州已于9月放松外围限购、调整首套商贷最低首付比例为30%、调整二套商贷最低首付比例为40%;11月22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

  在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此类政策对刚需和改善型购房需求的释放,以及二手房的盘活等带来积极作用,利好新房二手房、买与卖等交易需求的提振。

  按照国金证券预计,后续一线城市有望出台放松远郊限购等支持性政策,以此促进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回暖。

  (据《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