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吉
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Penelope Fitzgerald,1916-2000),被誉为“二战后最伟大的五十位英国作家”“英国文学最独特、优雅的声音”“第一位获得美国国家图书评论奖的英国作家”。她年近六十才开始文学创作,她觉得一个人可以在一生的任何时刻开始写作。2000年4月,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去世,时年八十三岁。在她二十三年的写作生涯中,她一共创作了九部长篇小说,其中三部(《书店》《早春》和《天使之门》)入围英国文学最高奖布克奖提名。
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毕业于牛津大学,战争时期曾为BBC工作,担任文学杂志编辑,经营过书店,还在戏剧和文法学校做过老师。她的早期作品常常取材于这些经历。
当第一眼看到这个书名《书店》的时候,就被勾起了阅读的兴趣。这个看似普通的书名,在那堆书里却有着不同的感觉,引着你想前去看一看。
好久没读到这般沉静的小说了,非得到一定的年龄,有了一定的心境,不然是写不出来这样的小说。每一个字都细细读来,细细体味,舍不得放下。《书店》虽然书名叫“书店”,但书中的“书”只是个媒介和引线,它讲述的是社会中的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故事。西班牙女导演伊莎贝尔·科赛特将《书店》改编拍成电影,2017年11月在西班牙上映。电影在英美世界掀起热议,还拿下西班牙戈雅奖最佳影片。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寡妇弗洛伦斯顶住各种反对、排挤,坚持要在小镇上开一家书店的故事。
书店开在二战后的一个英国小镇——哈德堡,这个封闭的小镇一百多年来从来没有过一家书店。女主人弗洛伦斯因和爱人在另一个城市的穆勒书店工作时,一见钟情,后来因为战争她成了寡妇。她每每想念以前与爱人在书店里一起的美好时光,看着那些书,仿佛爱人就在身边。还有,她在想是否让自己看看,同时也想让别人看看,她是可以靠自己的努力来生活、生存的。所以,她决意要在老屋开一家书店。
自从开了书店,小镇的风气改变了许多。平常人们除了隔一周的周六放映的电影之外,就没有其他文化娱乐,现在有一家书店的出现,这让他们惊喜。其实这样的文化需求早已经体现出来了,他们慢慢地有了看书的习惯,会为书店停下脚步,觉得书店是小镇里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因经常送书到霍尔特屋,使弗洛伦斯结识了这个怪老头——布伦迪希先生,他博览群书,善恶分明,给予弗洛伦斯很多的帮助和勇气,也是书店的第一个特殊顾客。他们通信,交流,素未谋面却成了彼此的知音。在不久后的一天,弗洛伦斯受到邀请到布伦迪希先生的霍尔特屋喝茶。这是小镇女王加马特夫人也没能有过的邀请,加马特夫人的生气、嫉妒是可想而知的了。
那天,他们一起吃了水果蛋糕,喝了茶,这个从不与外界接触的布伦迪希先生谈了他的家人,这是他从来不向外界说起过的。弗洛伦斯说了吉平家那个女孩克里斯蒂娜来书店帮忙;还有书店租书的想法;还有那个记账员的事情;还有律师桑顿的人格;还有书店老屋的闹鬼……在这样的一个午后,弗洛伦斯静静地听着布伦迪希先生对书店的各种建议,他的语气是那样的平静、坦诚,话说得很慢,弗洛伦斯很喜欢这样的氛围。他还以男人比女人更具有判断力的论点,来判断弗洛伦斯是个勇敢的女人,他佩服!
在这个小镇上,还有一个人也像布伦迪希先生那样给予弗洛伦斯以力量和支持,就是来书店做帮工的小女孩,她是吉平家的二女儿克里斯蒂娜,一个十岁半的小女孩:“她的皮肤干净透亮,丝一样的头发似乎没一点重量,最柔的风也会将它们从前额撩起。”她每天放学后会来书店帮忙,每周付十二先令六便士。她的到来使书店增添了不少的朝气和活力。
这一老一少两个人成了弗洛伦斯的底气,布伦迪希先生稳重而识广,小女孩克里斯蒂娜机灵而聪明,与弗洛伦斯一起来抵抗来自各方的难堪和困难。渐渐地,小镇上的人也慢慢地喜欢来书店看书、租书了,读者越来越多。连以前不喜欢读书的克里斯蒂娜,在书店这样的环境中,通过与弗洛伦斯的相处、交流,最后也成了爱书之人。书店的经营也慢慢步入正道,弗洛伦斯的脸上终于有了久违的笑容。
但是接下来正如布伦迪希先生所预料的,各种麻烦接踵而来:首先发难的就是律师桑顿,他写信来说他的公司受理了加马特夫人的来信,因书店的橱窗展示吸引顾客和买家过多的注意力,导致公共交通拥堵时间过长,从而影响了加马特夫人的购物出行等等,要求弗洛伦斯给加马特夫人道歉,并尽快消除这样的拥堵,但弗洛伦斯却用一封比一封措词坚决的回信击得桑顿无话可说;接着是克里斯蒂娜在学校因某种势力的投诉,被接受管制,不能继续来书店帮忙;还有书店因房屋陈旧、漏水需要修理;再加上加马特夫人的侄子运用律法,迫使书店搬离老屋,她要在这里筹建一个艺术中心;记账员也借此不想来了……种种的迹象导致了书店经营的艰难。
有一个人知道这些现象是谁引起的,所以,在一个有雾的早晨,布伦迪希先生出门了。小镇上的人都看到他踉踉跄跄地走着,从霍尔特屋,到施岱德庄园,连加马特夫人都不敢相信从不出门的布伦迪希先生会亲自拜访她。
布伦迪希说:“我要你别再为难弗洛伦斯了。”
加马特夫人大吃一惊,“是她让你来的吗?”
“不,她只是个女人,不再年轻,只想经营一家书店而已。”
“我再说一遍,我要你别再为难我的朋友弗洛伦斯了。”他吼道,“别使坏了!”加马特夫人的老道和无理始终强压着布伦迪希先生,他最后这样警告她。
在离开施岱德庄园的时候,雾都散尽了。他走到街道中间的时候,倒在了地上,死了。有一天,平日里畏惧加马特夫人横行霸道的加马特将军,特意走进了书店,跟弗洛伦斯说:一个好人,走了。
大约一个月后,书店不得已只能关闭。还基于在加马特夫人宴会上结识的朋友,就是后来接替克里斯蒂娜来书店做帮工的诺思先生签署的一份陈词,和泥水匠吉平先生的一份房屋评估报告,弗洛伦斯因此得不到一分钱的补偿。最后,她搬离了哈德堡,她羞愧,因为这个她熟悉又陌生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
看完这本书,心情是沉重的。就像书的开头写到弗洛伦斯穿着那件红色裙子参加加马特夫人的宴会,显得格格不入的窘态。那是她为了宴会专门去做的一件裙子,而当初隔壁的裁缝韦尔福德特意说这是石榴红,或是铁锈红,而不是红色,其实这就是当地女佣出门才会穿的红色裙子。这是小镇人的普遍心理,就是要看她出丑、出洋相。再次,加马特夫人也不是非得一定要在书店的位置开个艺术中心,只是想让她懂得自己在这个小镇上的地位,来彰显她的高贵和权力。弗洛伦斯始终不懂,这个平静的小镇自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支撑着平衡,书店打破了这种格局,最终只得离场。
在我的城市,会有静静的书店,弥漫着纸与墨的幽香,摊开书本,整个人都会沉浸在书里。对喜欢看书的人来说,书店是个好地方,可以流连忘返,可以废寝忘食。从小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课余饭后,最喜欢光顾的是书店,不管是正规的新华书店,还是街头小巷的六元书店。我人生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开一家自己喜欢的书店,不但自己能够看很多书,也可以帮助喜欢书的朋友来看书。但我知道:勇气,并不是开一家书店的唯一。
书店代表着什么呢?当你进入一座城市,书店就代表着这座城市的文化地标。一个城市可以不够大,可以不够富裕,但一定不能没有书店。那是一片净土,心存美好的地方。书店,作为爱好纸质书人的灯塔,聚集了一个个群体,他们有同样的文化信仰,不会觉得孤独;他们发出微弱的灯光,照亮彼此的心灵。
面对现在越来越发达的电子书和网络书,有个问题:你觉得书店会消失吗?我觉得不会!在群居的生活中,我们愉悦身体的同时,不会忘了款待灵魂,这是我们想要的美好。记得有句话说:“如果有天堂,那一定是书店的模样。”你,认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