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毕业生未履约被通报”引热议
日期:11-18
10月13日,“多名公费师范毕业生未履约被通报”登上热搜。
多地公费师范生违约被公示
热搜源于广东省陆丰市教育局发布的违约人员名单。根据这份“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陆丰)违约人员名单”,5名今年6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因未履行约定,被公开通报。根据通报,违约人员除了须退还培养经费和按30%比例缴纳违约金之外,“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向社会公布。
无独有偶,广东雷州、福建莆田等地近期也陆续发布多则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莆田市教育局今年以来已对外发布14份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
着眼边远地区教育意义重大
国家对公费师范生的培养投入了大量经费、资源,以期增强基层特别是边远地区师资力量,实现教育公平,其意义深远。选择签约的师范生作为未来的人民教师,更应具备契约精神、服务意识和职业热情,在入学签约时就应慎重考虑,完成学业后要认真履约。否则,个人违约不仅白白消耗了国家公共资源,也使本该迎来新老师的学校的工作安排、孩子们的热切期待落了空。
对于违约的行为,一些公费师范生也在网上表达了观点。他们多提到,一是当时填报志愿时太小不太懂,或者是父母逼迫填报;二是任教的学校条件太差、服务期限太长、工资收入太低。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蔡海龙提出,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培养协议文本,公平设定双方权利义务;开展宣传教育,明确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对协议履行监督指导和责任追究等方式,确保公费师范生政策能够有效服务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
强化惩戒 杜绝投机
近年来,诸如此类“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违约”的新闻屡见不鲜,甚至还有个别人将其视为低分求录取、上学拿补贴、就业包分配的“捷径”。让原本惠民暖心的公费师范生教育政策变了味儿。
公费师范生违约绝不仅是个人的事,也不仅是一个县或一个学校的事,而是牵扯教育大局、就业工作、社会诚信建设等诸多工作和问题,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公费师范生享受了国家的优惠待遇、资金资助,占用了教育资源,临了有人却不愿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能什么好处都让他们占了,有关方面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遏制。
比如强化入口把关,让真正符合条件且真正愿意献身教育的人进入,不给投机分子敞开便利之门;再比如,强化恶意违约惩戒机制,用巨大的违约成本阻遏公费师范生违约。
(据“央广网”“大河网”《新京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