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观平的文章说,证监会拟修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一系列规则,以激励上市公司提高分红水平,对不分红或分红少的公司加强制度约束。这是进一步完善基础制度,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又一举措。
分红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分红制度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如果上市公司能持续合理分红回馈投资者,就会有力吸引养老金、险资等风险偏好低的中长线资金,使其“愿意来”“留得住”。科学的分红制度有助于投资者更好衡量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推动股市健康发展,这也是成熟市场的重要经验。
过去A股上市企业“铁公鸡”多,分红少,投资者偏重通过股票买卖博价差赚钱,加剧了市场波动。数据显示,近年中证红利、红利增长等关注公司分红的系列指数显著跑赢沪深300等宽基指数,体现了高分红公司股价的韧性和长期投资的价值。
当然,上市公司千差万别,分红需要综合考虑盈利、现金流、债务、成长阶段、发展目标等多种因素,很难划出一条普适的标准,尤其是难以强制规定比例、金额等量化指标。这次分红制度改革,一个显著特点是将分红与减持“挂钩”——上市公司最近3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实现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的“绑定”。
另一方面是强化软约束。比如,对于主板上市公司分红未达到一定比例的,或长期大额财务性投资但分红比例偏低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在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上市公司协会分红榜单中进一步向高分红公司倾斜;鼓励基金公司发行红利基金产品等。
有人担心上市公司高比例分红后,分红的大头都给了大股东。对此要辩证看。高比例分红是否合理,首先要看利润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造假;其次要看现金从哪里来,是否属于借钱分红;最后还要看分红动机是什么,是否超出了能力。要防范的是极少数不顾企业发展、利润不真实而恶意分红的公司。
而中小投资者仍需综合考量上市公司分红比例和可持续性,这才是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应有之义。
摘自《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