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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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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立法规划未提房产税

日期: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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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文摘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外公开。其中在财税领域,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会计法(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明确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预算法(修改)则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而房地产税立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并未在此次立法规划中提及。

  在众多税种中,与老百姓钱袋子直接相关的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总是备受关注。

  房地产税是一个新税种,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房地产税立法由于涉及居民财富、房价和房地产市场,因此立法需要特别慎重。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和经济恢复尚不牢固等现状下,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不将房地产税立法纳入一、二类项目,是稳妥的,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暂缓。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表示,此次立法规划未提及房地产税法,释放了很清楚的信号,这跟前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有关,也跟国家对待房地产的政策立场发生转变有关。总体来说,目前还处在鼓励消费、刺激内需的阶段,不是考虑推动房地产税的最佳时机。

  当然,房地产税立法未纳入上述立法规划,并不意味着房地产税放弃立法。施正文表示,从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地方税体系建设、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来看,长远来说房地产税仍会推出,房地产税立法大方向未变。

  此前财政部明确提出,适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法,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体系,优化税率结构等。不过,此次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未涉及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认为,这意味着短期来看个税法不会修订,税率等主要税制要素短期内可能不会调整。

  熊伟表示,这跟当前的大环境变化有关,对调节高收入群体,不宜采取过于激烈的措施,要与其他措施放在一起综合考虑,否则容易产生抑制投资和积极创造的效果。即便在追求共同富裕的目标下,目前发展仍然是第一位。

  (据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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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年收入10万元以下

  个人基本不缴个税

  9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目前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个人基本不缴纳或者仅缴纳少量的个人所得税。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以后,纳税人税收负担进一步降低,尤其是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幅度更大。比如,纳税人有两个小孩,他的父亲或母亲年满60岁,按照新的扣除标准测算,这个纳税人每个月都可以多扣除3000元,一年就能多扣36000元。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2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54%;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5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14%。这对于增加居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有很重要的积极作用。

  (据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