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刘守英的文章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乡村规划、产业、治理、体制等方面的变革引起了广泛重视,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乡村老人的状况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伴随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农村青年、孩子相继离土出村,农村留守老人境况堪忧,其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缺乏保障,对农村老年人服务供给不足、供需错位严重,影响乡村振兴实施效果。
目前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存在重乡村物质投入,轻村庄关系变革挑战;重年轻人回流,轻老年人力资源利用;重养老设施建设,轻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农村急救体系尚未建立完善等问题。解决农村养老短板问题,需多措并举:
要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建立农村养老金稳定增长和动态调节机制。目前我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险停留在“广覆盖、低水平”阶段,要尝试对标城市居民养老金增长与调节机制,着力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金水平,增加农村老年人“养命钱”的筹措渠道,辅之以精准化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要多种方式开发农村老年群体人力资源。充分挖掘和开发农村为老服务就业岗位。探索将农村养老服务人员纳入公益岗位管理,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可以试点农村年轻老人照顾高龄老人、探索农村老年志愿服务、互助服务可持续模式等,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老年群体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问题。
要完善助餐模式,解决农村老年群体“吃饭”问题。按照“多主体支付”原则,探索制定“区政府-镇政府-村集体-老年人”四级助餐制度,实现政府补贴、个人支付和老年人子女支付能力的可持续。通过整合资源,在村庄密集地区建立农村配餐中心,扩大助餐食堂服务辐射范围,降低助餐成本。
要提高健康服务水平,解决好农村老年群体“就医”问题。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布局,科学制定基层卫生服务人员的培养、晋升、补贴政策,缓解当下因缺少医务人员而造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法正常运行的状况。要建立农村老年人急救体系,如建立山区农村集体配置急救车制度、增加急救站,进行急救培训等等。
要丰富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解决好“精神慰藉”问题。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老年人协会或社会组织力量,依托社会组织互助养老和志愿服务,定期组织老年人文化活动。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为返回家庭专职照料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子女或近亲属提供照护技能培训或其他支持措施。
摘自《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