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杨贯
通讯员 童倩颖
本报讯 车辆需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地是施工管理中的一项基本要求。近日,白沙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了一起相关案件。
当天执法队员在巡查至彭民路与文二路交叉口往西50米处时,发现文二路北侧道路有明显的泥水污染痕迹。执法队员循着痕迹找到附近工地,发现该工地出入口过水池等车辆清洗设施齐全,于是队员找到该工地的施工方宁波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据了解,原来是工地的保洁人员觉得车辆太多冲洗不过来,抱着侥幸心理随便冲洗一下就让车辆驶出了工地。工程车轮胎带着泥水,一出门就造成了道路污染。保洁人员还想着最后把路面再冲洗一下,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冲洗,就被执法队员查到了。
执法队员对施工方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设置冲洗设施并不是应付检查,做摆设用的,而是要切实履行冲洗要求,做到净车出场。执法队员当场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在后来的复查中,执法队员发现当事人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出口附近仍有污染道路的情况。故执法队员依照《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该施工单位未采取建筑垃圾管理措施防止污染道路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