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郑琳
通讯员 徐思蕾
本报讯 “你们快来看看,这里的田间撒落了好多塑料膜布,随风飘散,影响环境。”近日,龙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来电,称田间有不少遗弃的农膜。得知该情况后,综执队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巡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片田间地头确实遗留不少用于包裹作物的农膜。时近秋收,除了五颜六色的塑料膜布,还可见收割后的秸秆堆积在田埂边。在范市湖滨北路的一处田地旁,执法队员发现农户冯某正将塑料、橡胶混杂的农膜堆在地里,当即向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清理。“等期满返回复查时,我们却发现当事人拒绝整改,遂对其直接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场罚款50元。”龙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告诉记者。
依据《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禁止将秸秆、废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倾倒或者弃留。“废弃的旧农膜是难以降解的‘白色垃圾’,不仅会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农作物生长,还会造成牲畜误食,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在该次突击巡查整治中,龙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开出相关罚单10张,而这也是我市实施“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后开出的首批秸秆、农膜非法弃留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