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发布消息称,将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其实早在2019年,国家发改委便曾发文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目前,浙江省正在走入实践层面。今年7月31日,浙江省发布《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其中提到,来本省就业并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在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时,其长三角城市群内的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可以与当地合并计算。
户籍准入同城化脚步渐近,那么,未来其他城市居民能借此在大城市落户吗?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盘和林认为,这一政策其实也要看城市的人口容量和公共服务容量,比如教育、医疗这些公共服务能否支撑更多人的落户。
“户籍准入同城化本质上是国家的一种战略思维,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促进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人力’支持。”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指出,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经突破60%,城镇化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速度下降、数量减少,但城市间的人口流动性大幅提升,既有的户籍、护照等管理制度对“人口流动”产生了很大的阻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需要人口在全国甚至全世界的流动,但现行户籍制度、落户政策落后于时代发展需要,因此,探索‘户籍同城化’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人的流动’探索,让‘人’动起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才能‘动’起来。”
“这更像是一种区域发展模式下的疏通政策。”盘和林介绍,一方面,由于城市群内部的户籍准入同城化使得城市群的发展动能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能够更好地发挥扩散效应,由从前的所有人向大城市集中变为所有人向城市群集中,为城市群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人口供给。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群内部福利的逐渐均等化,城市群非大城市也将享受到大城市的医疗、教育优势,从而再次强化了城市群的发展概念。随着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建设和完善,城市群内部将变交通为通勤,城市群内部的人口流动会愈发自由,推动城市横向发展,而不再只局限于“向天空”发展。
摘自《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