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高功率电器产品 谨防火灾风险
日期:08-02
■全媒体记者 张金科
通讯员 黄伟群 陈大果
本报讯 今年第一季度,美国因产品存在着火风险而大规模召回我国家电产品。其中,空气炸锅被市场召回并退货数量达到200多万台,货值超1.4亿美元,相关出口企业损失巨大。
据悉,空气炸锅是一种可以用空气来进行“油炸”的器具,其工作原理是“高速空气循环技术”,通过电热管高温加热里面的空气,再用风机将高温空气吹到锅内加热食物,使热空气在封闭的空间内循环,利用食物本身的油脂煎炸食物,使食物脱水,表面变得金黄酥脆,从而达到煎炸的效果。由于使用方便,深受国际市场欢迎,是近几年出口“爆款”。为了达到理想的使用效果,空气炸锅的功率往往会大于1500瓦,而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等北美国家的标准民用电源电压为110伏,超过1500瓦的大功率加热类电器由于工作电流很大,如果产品使用的非金属材料耐热耐燃性能不满足标准要求,如塑料外壳、塑料连接件等,产品就很容易着火,这也是美国通报我国家电产品,特别是加热类电器出现着火或烫伤事故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我市出口的空气炸锅数量持续增长,也成为我市出口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生力军。为此,慈溪海关提醒相关企业,出口至北美的空气炸锅等大功率电器产品必须注重产品过热后导致着火的风险,相关产品出口至北美或其他110伏左右家用供电电压的市场(南美各国、日本等),要充分考虑大功率下大电流的着火风险,特别注重产品的耐热耐燃性能,严格按照产品检测认证的要求进行生产,避免后期产品被退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