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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势在必行

日期: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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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文摘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面向全体公民如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即将拥有更为清晰的法治准绳。

  “你是中国人吗?你爱中国吗?你愿意中国好吗?”在1935年那堂著名的“开学第一课”上,教育家张伯苓对南开学子提出三个问题,鼓励青年人奋发图强。掷地有声的“爱国三问”好似价值航标,诠释爱国主义的核心要义。

  “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将爱国主义教育写入法律、形成制度,守护其薪火相传、弘扬光大,正当其时。放眼世界,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爱国教育,是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在美国,600多部法律法规、1700多条规定与爱国息息相关,一套爱国法制体系事无巨细规定了历史教育、英烈保护、节日和纪念日等内容,给美国人打上“星条旗高高飘扬”的“思想钢印”。

  今日中国,早已走出晦暗时代,远离烽火硝烟,但存亡考验、风险威胁仍在,而国际形势波谲云诡,外部势力分化渗透,亦让历史虚无主义等歪风不时沉渣泛起。着眼当下,社会利益分化、观念多元多变,凝聚共识的难度在加大,求取最大公约数的挑战在增多,而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国民三观形塑的“定海神针”,在当代中国人精神世界的塑造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这是我国《宪法》的明确要求。中国成其为中国,正在于有一代代中国人生于斯、长于斯,情感系于斯、认同归于斯,奋斗于斯、守护于斯。正是基于这份清晰的身份认同,“国”与“民”的联结才更加深厚,双向奔赴的故事才更加精彩。以法治为保障,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推动宪法义务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也成为精神领域中的一种“基础建设”。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爱国是本分,亦是责任。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势在必行。

  摘自《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