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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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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邻里有纠纷 网格员法理情融合巧化解

日期: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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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近日,新浦镇洋龙村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新浦镇洋龙村村民毛某甲来到洋龙村村委会投诉邻居毛某乙,说是邻居在路边放置了障碍物,把他家进出的唯一一条道路给堵了一半,导致车辆没法通行,希望帮忙调解一下。

  得知情况后,洋龙村网格长茹杰军和网格员吴佳锋一起赶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这是一条用石子铺设的断头路,里面只住了几户人家,宽约3米的道路两侧堆放了托盘、花盆等物品,只剩下一米多宽的路面,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随后,茹杰军向毛某乙了解情况。原来,两人是邻居,毛某甲建房时把水表和空调外机装在了毛某乙的地界,之后双方因为这事发生过口角。虽然后来毛某甲把物品移位了,但毛某乙心里留下了疙瘩。

  “这次听说邻居要来这里办厂,可能会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毛某乙表示,这条路村里没有规划过,原本只有1.5米宽,其它都是他的自留地,所以他要拿回自己的土地。

  了解情况后,茹杰军觉得毛某乙并不是真的想拿回自己的土地,矛盾的焦点在于邻居办厂会影响他的日常生活。虽然是一起小矛盾,但是如果处理不当任由矛盾积累,可能会引发大的矛盾冲突。

  “化解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解决问题。”于是,茹杰军查阅了《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最后,茹杰军对毛某乙详细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以案释法,让其认识到堵路的行为是不对的。同时结合法律、政策、邻里亲情关系,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说理劝解和思想疏导。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握手言和,毛某乙同意清理路上的障碍物,毛某甲答应不在这里办厂。

  ■全媒体记者 戎志虎 

  通讯员 施天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