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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各方协同,齐抓共管同治:聚焦小微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日期: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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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专版       上一篇    下一篇

  首先建设单位管理“三要求”:

  (一)落实工程管理基本要求。建设单位(或法人)应将小微工程委托给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有经验的建筑工匠进行施工,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安全生产费用开支要求,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等内容。

  (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单位作为工程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施工方落实整改。

  (三)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通过投保建筑施工安全责任险,以“保险加服务”的方式,由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安全进行管理;通过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施工单位(农村工匠)管理“四要求”:

  (一)落实小微项目登记。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农村工匠)应主动到属地各镇(街道)城建办办理小微项目登记。

  (二)落实信息公示制度。施工单位(农村工匠)应将项目相关信息在施工现场醒目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为减少隐患给作业人员造成伤害,施工单位(农村工匠)应将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可能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责任人员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告。

  (三)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施工单位(农村工匠)应对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作业交底,并及时做好教育交底记录,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充分了解施工作业中的各类安全风险、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和应急措施。涉及电焊施工、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吊装作业、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等有一定风险隐患的作业,应加强现场管理,并安排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

  (四)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作业方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安全设施必须齐全且有效,安全防护用品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专职人员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每天作业前对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施工安全检查记录须放置于施工现场醒目处,确保工程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