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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租杨梅树结“致富果”? 杨梅季警惕新型诈骗!

日期: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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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又是一年杨梅红。当成簇的杨梅挂满枝头,梅农自家山头上的杨梅树就是他们的“致富树”。除了接待线下吃客,梅农们还要将采摘挑拣出来的精品杨梅冷链打包,通过线上订单销往各地,把握这短暂的“黄金周”。看着梅农们鼓鼓的“钱袋子”,不少人也很心动,想承包一些杨梅树增添收入,可万万没想到这却让一些有心之人钻了空子,余某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

  今年3月的一天,余某在家中无意间刷到一个“杨梅树承包出租”的短视频,于是便后台联系对方,表达了租赁意愿。添加对方微信后,余某和对方谈妥租赁15棵左右的杨梅树,并约定时间线下签署合同。今年4月,双方如约在我市某购物广场附近见了面。余某跟随对方驱车前往一处山头,对方声称该处的杨梅树归属于他,余某要承包的树就是这些。余某见状不疑有他,当天便和对方达成租赁协议,以1年1500元的价格租下了15棵杨梅树,并将全部钱款支付完毕。随后,双方便各自离开。又过了半月,眼看杨梅季临近,余某就打算上山打理一下刚租下的果树,可现场的情况却让他傻了眼。

  “那天我上山后,看到有另一个人在,几句话说下来,才知道他也是向同一个人承包了这几棵杨梅树,后来我们俩都联系了出租给我们的徐某要说法,结果微信和电话都被对方拉黑了,我想应该是遇上了骗子。”反应过来的余某于是立刻报了警。

  根据余某提供的租赁合同上对方的身份信息,犯罪嫌疑人徐某很快被抓获到案。经调查,正如余某所想,这些杨梅树也不是“一树多租”,而是压根就不属于徐某。徐某正是瞅准了杨梅季这个好时机,也吃准了很多人不会去核实树的权属,便随意寻找了一处杨梅山头,通过在自媒体平台上发布信息引人上钩,后以实地带看、签署合同的方式行骗。短短十余天,徐某就连续作案7起,骗得包括余某在内的7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0000元左右。到案后,徐某对其诈骗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随着网络电商、微商和自媒体平台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信息充斥着老百姓的社交圈。除了像本案这种诈骗形式,冒充买家虚构订单并制作发送虚假转账信息、冒充杨梅中介诈骗等诈骗类型也时有发生,望广大群众、梅农警惕虚假信息及诈骗套路,多方核实、互相提醒,如有类似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承办检察官提醒道。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马璐琪 黄姜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