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
日期:05-17
■全媒体记者 郑琳 通讯员 叶慧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促进水资源的有效保护、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百南,副主任高松岳、宓永波、楼雪聪、郑茹杰参加。副市长董维波陪同。
当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首先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专题讲座,随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的汇报。下午,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分两组前往曹娥江引水工程慈溪中部通道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一期(邵岙水库分洪联调)、二期(梅湖水库扩容)工程和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工程二期进行实地视察。
孙百南在检查中指出,近年来,市政府坚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治水管水,持续保安全、惠民生、补短板、利长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水资源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的瓶颈要素之一。
孙百南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抓好全面推进兴水治水决议的落实,把水资源管好用好,切实提高水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水平;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抓紧启动、圆满完成余姚梁辉、绍兴汤浦新一轮境外引水合同续订,全力改变横河、匡堰等南部片区的洪涝困境,加大水政执法力度,健全多部门多领域的统筹推进与协同工作机制。
孙百南要求,要强化法治引领,凝聚依法管水、科学用水强大合力,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学习宣传教育普及力度,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市镇两级人大、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联系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和意见建议,为推进兴水治水工作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