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出台
日期:05-16
■全媒体记者 陆铭铭
通讯员 周红央
本报讯 日前,市教育局公布了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表,将于5月18日至22日、5月23日至27日分别开放小学、初中网上报名系统,请家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及时关注报名办法、录取流程等重要讯息。
根据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今年公办民办学校继续实行同步招生、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招生面向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市入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其中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初中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另外我市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包括前湾新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符合入学条件且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请家长在报名日期(每天7:30—22:30)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步骤:进入APP—高级—实名注册—城市频道—甬有优学—热门服务—义务教育入学)进行入学报名。
本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请家长在报名时正确填写信息资料,报名结束后将无法更改。填报时需注意,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市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选报民办学校的,可以在本市民办学校中一次性最多填报2个志愿;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直升其初中部(小学初中为同一投资主体举办的非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2020年前入学的小学生参照执行),如放弃直升选择其他学校报名未被录取,不再享受直升政策。
6月20日起,公办民办学校进行同步录取。公办学校根据学区划分,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房产证、不动产证仅限住宅房、商住用房,且须完全产权),对本市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分批有序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二孩三孩在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基本原则下,由其监护人向属地教办(教辅中心)提出申请,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二孩三孩可安排在兄(姐)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
民办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招录,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市教育局将在部分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全权委托市公证处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录取、分班。
为帮助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家长,招生报名期间,各镇(街道)设立现场服务点提供现场咨询,现场报名服务点集中服务时间分别为小学5月21日至22日、初中5月26日至2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如有需要,家长也可进行电话咨询,咨询电话与现场服务点地址详见“慈溪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5月10日的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