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通报的“11·4”特大跨省生产、销售假冒电子烟案中了解到,宁波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联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经过数月查证和抓捕,成功破获全国首例跨省生产、销售假冒电子烟案件,目前已有17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捣毁涉案窝点8处,现场查扣涉案电子烟50000余支,涉案包材30000余件,生产设备21台,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
去年10月,GB 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步入新阶段。该标准实施后不久,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开出了全国第一份电子烟产品鉴别检测报告,关联的产品便是这起案件查获的伪劣电子烟。
扩线深挖
物流车牵出制售假大案
2022年11月,宁波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下发一条群众举报线索:一辆开往慈溪的物流车内,装有大量假冒某知名品牌电子烟的生产辅料。鉴于此案的特殊性,宁波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以及宁波市烟草局立即成立“11·4”联合专案组展开调查,初步确定了一家隐匿的假冒电子烟非法加工工厂,并掌握了该工厂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活动规律。
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该案团伙成员交织,结构复杂,层级多,犯罪链条长,从原材料采购到组装再到销售均有涉及。为了一举打掉这个电子烟生产、销售链条,查明犯罪网络,专案组办案民警从生产窝点厂房租赁者杨某入手,经过蹲点和大量数据分析研判,一个大型非法制造、销售假冒电子烟的犯罪链条浮现出来。
该链条有多个代工厂,分布在深圳、东莞等地,涉案金额巨大。主要犯罪嫌疑人孔某、孔某某、杨某某等人先后多次在杨某、付某某等处购入烟油、烟管、电子器件等原辅材料,运往位于东莞的加工生产窝点,完成原材料加工组装后将半成品的电子烟发往封装工厂进行发标、封装最终完工,随后根据孔某的指令将货物发给国内代理商进行销售。
辗转多地
专案组打掉犯罪全链条
经过前期大量的努力,专案组开始落实收网方案、注意事项、嫌疑对象落脚点研判情况、谈话要点和证据材料等,为统一抓捕提供支撑保障,2022年12月10日,专案组抽调百余名精干力量开展全链条统一收网,在深圳、东莞等地抓捕犯罪嫌疑人。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的民警高廉松介绍,这起特大电子烟制假售假案的抓捕行动虽然有波折,但进展迅速:去年12月专案组赴深圳抓获6名涉案人员,返回途中正值新冠疫情高峰期,案件研判、办理时间被大大压缩,办案民警在回来的大巴上一路深挖线索;在湖北、四川等地抓捕时,专案组民警在泥泞难走的山路上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为了抓捕深圳办公点的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蹲守了4个多小时,最终成功将6名嫌疑人控制住……
截至目前,专案组共抓获孔某、孔某某等犯罪嫌疑人17名,当场捣毁涉案窝点8处,现场查扣涉案电子烟50000余支,涉案包材30000余件,生产设备21台,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目前已对1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持续打击
助力规范电子烟市场
去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生效,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查获的假冒电子烟不仅仅是‘蹭大牌’这么简单。”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查获的假冒电子烟中,大部分电子烟的雾化器阻值与烟油不匹配,质量堪忧,还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情况。案件的告破,迅速切断了一整条制售假冒电子烟的渠道,有效维护了辖区烟草市场秩序。市公安局将围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事实,进一步向上追溯,向下深挖,争取最大限度依法全量打击,达到最佳的打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与烟草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实现了资源整合、手段融合、力量聚合,形成了强大的打击整治合力,在实战中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打通联合执法、信息交流、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联动渠道,为今后在该领域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其他食药环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黄祎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