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案件中对以下车辆进行处置,经拍卖未成交,现集中停放在慈溪市人民公园地下停车场,请车辆登记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联系人:马警官,电话:0574-63912578),逾期未领取本院将对该批车辆进行报废处理(注:该批车辆已被慈溪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公告报废)。
1.陈俞(浙BJB591)、2.宁波铁龙精轧带钢有限公司(浙BRW959)、3.黄淑群(浙B666K)、4.景利江(浙BH6S53)、5.余雪挺(浙GC506X)、6.宁波神鹰针织工贸有限公司(浙BU1111)。
特此公告。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