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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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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期待有更多创造力的执行者

日期: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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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文摘       上一篇    下一篇

  就新一届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问题,3月13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强提了“四件事”,其中一条就是“提高创造性执行能力”。他说,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都要有服务意识、发展意识,特别是在履行审批、管理职能时,不能光踩刹车、不踩油门;不能尽设路障、不设路标;凡事要多作“应不应该办”的价值判断,不能简单地只作可不可以办”的技术判断。要坚决反对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做有创造力的执行者。

  过去几年,我们对存在于政府官员中的懒政、怠政有很多批评,其典型特征恐怕就是“光踩刹车不踩油门;尽设路障不设路标”,只问“可以不可以”,不管“应该不应该”。这样的情况无论是发生在社会民生领域还是经济领域,都可能造成对公众和企业利益的损害,损及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因此,提高创造性执行能力,对于提振信心“拼经济”的当下而言有其迫切性。新一届政府对此提出明确的要求,更因为我们身处未有之大变局中,新一轮产业变革和科技革命带来的新图景,正在迅速展开,创造和“破坏”正在集中发生。这意味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和挑战。面对这样的现实,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增强自身履职能力。政府部门如果墨守成规,或者不管实际情况怎样,一味死守条条框框,不能守正创新,提升效能,也很难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这里所说的创造性执行能力,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政府部门的企业家精神。它不是用“有形的手”去干扰或者束缚“无形的手”,不是政府部门的越位或错位,更不是有权任性乱作为,而是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前提下,在深刻理解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础上,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守正创新。

  现实地看,这种创造性执行能力不是坐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可以提高的。它应该来自于深入基层的调查研究,来自于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所以,评价和衡量这种创造性执行能力,应该是看它是否呼应了民之所愿、民之所盼,是否有助于推进社会的创新能力,增强社会和经济的灵活性。

  摘自《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