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回头看 一起骗保案浮出水面
日期:03-15
■全媒体记者 杨昀
通讯员 贾端阳 马璐琪
本报讯 卸货员工被货运司机撞伤,经调解,车辆保险公司赔偿了伤者全部治疗费用,不过这其中却有“猫腻”。在“虚假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中,市检察院通过民事诉讼监督线索筛查系统摸排,在一份民事调解书中发现了“不寻常”。
这起调解中,事故双方都是我市某货运站员工,肇事地点又发生在该货运站内,检察官凭借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发现这并非巧合而是“别有用心”。然而时隔多年,事故现场的原始痕迹已经灭失,司机也早就另谋出路,被害人更因为脑部受损,记忆全无,所有的线索似乎都走入了“死胡同”。
“还有文字会说话!”为了还原真相,检察官决定调取当年交通事故的案卷材料,寻找突破口,最终在一份伤者的初始病历资料中发现了蛛丝马迹。“患者刘某从一米高处摔下,伤及头部,当即神志不清”,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明记载,系货运司机在卸货区倒车时疏忽大意,与“站”立于此的被害人发生碰撞,致对方倒地受伤。在一份保险理赔材料中,检察官还发现事发当时“非第一现场报案”等线索,通过抽丝剥茧,进一步断定这就是一出仔细谋划的“骗保戏”。线索移交后,涉案保险公司了解了上述情况,随即报案至公安机关。就这样,一起虚构交通事故骗保案浮出水面。
原来,2017年12月的一天,我市某货物托运站员工刘某在装卸货物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头部着地。货运站老板张某在办公室内听到动静,立即跑到屋外察看,见刘某流血不止并已陷入昏迷,惊觉事态严重。因刘某没有工伤保险,于是,张某打起了车辆保险金的主意,他指使货运司机马某拨打交警电话报案,谎称在装货启动车辆过程中,不小心将卸货搬运工刘某撞倒,伪造出刘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假象。经勘验,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意见书,认定马某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张某“如愿”拿到了车险索赔的“通行证”。在提交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理赔未果后,张某又利用受伤后失去记忆的刘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刘某相关费用,并支付由张某先行垫付的治疗费用。就这样,张某伙同马某铤而走“险”,骗得理赔款共计43万余元,成功将赔偿责任转移至保险公司。
张某、马某到案后,二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后,刑事、民事部门检察官协同发力,分别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民事抗诉。近日,市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均并处罚金。目前,宁波市检察院已对上述虚假诉讼形成的调解书提出抗诉,慈溪市法院正在审理中。
“虚假诉讼手段多样,隐蔽性强,要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检察监督合力,让虚假诉讼无所遁形,从而共同维护好诉讼秩序,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和司法的公正权威。”承办检察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