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履祥
沈履祥(1600年—1646年),字其旋,号视庵,宁波府慈溪县鸣鹤乡沈师桥(今属慈溪市观海卫镇沈师桥村)人,民籍。明神宗万历二十八年庚子七月十八日丑时生,清世祖顺治三年丙戌六月二十四日辰时卒。
治《诗经》。熹宗天启七年丁卯科浙江乡试第二十五名举人。毅宗崇祯十年丁丑科会试第一百六十六名,廷试第三甲第六十八名进士,观都察院政。授福建侯官知县。丁内艰,起授瓯宁知县。鲁王监国初,迁江西道御史,晋太仆寺少卿,督饷台州。清兵陷台州,殉难。追赠太仆寺卿。清高宗乾隆四十一年,谥节愍。
初,被执,清将劝降,命巡按福建,履祥曰:“文信国有言,吾不能捍父母而反教人叛父母乎!”命剃发。曰:“头可断,发不可剃也。”极口怒骂,遂缚树上,射之死。传附见《明史》卷二百七十六列传第一百六十四《沈宸荃传》,见雍正《慈溪县志》卷八《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