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了郑州市中心城区落户条件,凡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不受社保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郑州市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在1月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还提出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取消妨碍消费需求释放的限制性政策,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降低二手房交易环节税费成本,落实生育、人才引进政策,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才住房需求,支持集中团购商品住房,支持郑州都市圈、洛阳、南阳等副中心城市及重要节点城市覆盖范围的居民家庭,在对应中心城市购房时享受中心城市市民待遇。此次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了郑州市中心城区落户条件。 (摘自《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