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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公布

日期: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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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教育       上一篇    下一篇

  ■全媒体记者 陆铭铭

  通讯员 周红央

  本报讯 日前,今年我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公布。今年需入读我市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家长须于4月30日前完成线上或线下量化积分申评。另外值得家长关注的是,今年起,我市将启用新的积分指标体系,采用新赋分标准计算入学积分。

  根据新生入学政策,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慈溪市外,随父母到慈溪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初一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随迁子女父母在慈溪市内(不含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崇寿镇,下同)持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我市的随迁子女,可凭父母房产证申请入学。2.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慈溪市内居住,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简称居住证,下同)。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镇(街道)一致。通过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参加当年的量化积分申评获得综合积分。

  随迁子女新生招生与户籍生新生招生同步进行,均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敬请关注“慈溪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符合入学条件且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应由其父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

  各地完成我市户籍或父母房产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将以镇(街道)及城区为单位,根据能提供的学位数,以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结合随迁子女父母量化积分高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具体办法,请家长及时关注属地镇(街道)、城区发布的随迁子女新生入学实施细则。

  根据转学政策,要求转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可在学期结束前一星期及开学前一星期(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携带我市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居住证及量化积分截图,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向居住地教办、教辅中心提出申请。各教办、教辅中心将根据辖区内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接纳,当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则根据房产证取得先后顺序、量化积分高低,按批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需家长注意的是,量化积分申请须在转学申请前完成。

  目前已开启今年量化积分申评,请家长对照标准,持有效居住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浙里新市民”管理系统,选择“慈溪市”),或前往居住地所在镇(街道)量化积分受理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完成量化积分申评,以确保孩子能顺利入(转)学。

  温馨提醒:

  家长如有需要,可在“慈溪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2月14日的推送中,查询量化积分新赋分标准、各镇(街道)招生咨询电话、量化积分咨询电话(受理地址)等。另外,随迁子女或其父母居住证办理在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崇寿镇的,量化积分选择“宁波前湾新区”通道申评,入(转)学政策也以前湾新区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