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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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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慈溪日报

慈北太爷地考略

日期: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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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海地文脉       上一篇    下一篇

  一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慈北的水首推鸣鹤场,千年鸣鹤山清水秀、名人辈出。慈北的土虽历经沧海桑田,却物产丰富,其中被观海卫军民称之为“膏腴之地”的太爷地(又称“郑家地”,后谐音改称“太阳地”),豆麦棉花五谷丰登,河道沟渠鱼虾鲜美,更有咸地西瓜名扬三北。民国时期,虞洽卿夏天回龙山家乡,必指定购买一船太爷地西瓜消暑。所以三北人把太爷地西瓜比喻成鲜活漂亮的鸣鹤美女,长期以来三北有句老话流传:“太爷地西瓜,鸣鹤场姑娘。”

  据慈溪历史文化研究者阮万国老师考证,太阳地原称太爷地,位于附海郑家浦以西,四塘泥牛塘两边。据说这畈地从前是宁波府老爷所有,由佃农们租种,故叫“太爷地”。1981年当地群众嫌“太爷地”旧名俗气,而申报改称为“太阳地”。1986年6月出版的《慈溪县地名志》,有关“太阳地”是这样描述的:“清时为宁波知府的属地,故名太爷地。”“解放初为一村,1959年属东海管理区,1961年为东海公社二大队,1981年更名为太阳地大队,1983年改制为太阳地村。”太阳地东北处,有充公自然村,民国时期称“充公里”,《慈溪县地名志》载:“据传,此地原称状元地,为地主产业,后此人坐罪伏法,此畈土地充公,村因此得名。”

  阮万国老师在《太阳地与月湖书院》文中分析:根据光绪《余姚县志》关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于榆柳塘外民灶按丁捐筑利济塘(四塘)”的记载,以及光绪《慈溪县志·卷十》关于“利济塘,一名利济新塘,俗称泥牛塘,县北六十里,国朝乾隆十六年(1751年),以工代赈请帑建筑,故亦曰‘帑塘’”。也就是说洋浦江以西的原余姚段利济塘是“民修”,即民间世家大族参与了海塘建设,或由宗祠出钱组织丁户修筑。洋浦江以东的老慈溪段利济塘(泥牛塘)是“官修”,用政府财政的救济款项,付灶丁工资筑成海塘。按谁投资谁得益,民修海塘围涂成陆取得的土地归属私有,官修海塘所获得的土地产权属政府所有,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国有土地。光绪《慈溪县志·卷十》又有记载:“浪港山(卫山)后沿海沙涂地亩,半系书院公产,半系水乡粮地,向归就近农民种植春麦秋棉。”因修筑利济塘的“以工代赈请帑”是宁波府所出,所以郑家浦以西的公产沙涂地,由宁波知府划归书院,出租给当地农民耕种。

  昔日地广人稀、车马冷落的蒋家江边观附路,如今已成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商业大街。位于工商银行北的后横路就是三塘,旧时为维护塘基安全,塘路两边斜坡遍植楝树、榆树和柳树,当地称为“楝树塘”,又称“榆柳塘”。楝树塘以北就是太阳地,在太阳地五甲路口,有一个三百余户人家的自然村——郑家地村。笔者走访郑家地自然村,向当地老人打听早前郑姓人家情况,众人皆说整个千余户人家的太阳地都没有早时郑姓人,唯一一户郑姓人家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从宁波下乡插队过来的。

  没有郑姓人家的太爷地,为何流传下来郑家地村的地名?慈北以工代赈请帑修建的四塘利济塘(泥牛塘),为何郑家浦以西沙涂地归属公产,以东沙涂地却归属韩、胡、徐、林、方姓等大族的私产?太爷地由宁波知府划归月湖书院发生在何时?由于县志府志记载欠缺,家谱史料大多佚失,这些疑问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准确的出典。

  明嘉靖《观海卫志》对卫城之外非军事事物少有记载,关于浪港山后的涨涂地,卫志卷二《牧马地》记载:“北门一百弓(今量得二百五十八亩五分五厘),东至山并马路,西至郑家管水乡地,南至山,北至海。”按其方位与地亩记载,明朝中期嘉靖年间(1522年—1566年),此处牧马地从它山岭后沿郑家浦一直到三塘楝树塘(榆柳塘)止,即今附海镇东海村的老闸口自然村,塘闸之北可能还是一片涂地草荡。而郑家浦西边的“郑家管水乡地”则为今一坒至七坒的水乡地。由此可见,最迟至明嘉靖年间,今附海地带三塘楝树塘位置已筑有散塘。

  可以佐证附海三塘楝树塘已有散塘,还有明万历年间流放观海卫的劳堪。

  劳堪(1529年—?),字任之,号道亭,又号庐岳,江西德化县(今九江市)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进士,历任刑部郎、礼部仪制司主事、福建巡抚等。劳堪在福建清丈田亩的同时,大力施行张居正主推的一条鞭法,“涉历半海内,所至声闻赫奕,咸以冰玉为称首”,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察御史,深受明代内阁首辅张居正的赏识。张居正死后,劳堪受到倒张影响,在洪朝选案中受迫害而遭罢官削籍。万历十五年(1587年),劳堪充军发配观海卫。劳堪在观海卫期间,创导兴教办学,主持发起观海卫文昌阁修建,深受军民爱戴。劳堪经常到下宝山西北角海边塘河钓鱼,故观海卫军民特意为其修建了一处钓鱼台,凿有专用石凳,又在旁边凿刻了太岳石床和江陵石棋盘,石椅后的摩崖上雕有题额“劳堪钓台”。据当地老人回忆,1971年林彪外逃,在蒙古温都尔汗地区机毁身亡的前几天,劳堪钓台被采石炸毁,用于九塘建设。

  十多年前,笔者在江西出差时看到九江出土与劳堪有关墓志铭的新闻,当即去九江博物馆察看。九江市博物馆业务部主任熊凯根据《明诰封通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敬所劳公墓志铭》介绍,劳堪发配边卫十年,其间有四次回家乡,其中最后一次是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九月廷命下诏返籍,劳堪从边卫(观海卫)买船过杭州湾经长江回到家乡九江的。所以,笔者认为劳堪很可能是从今郑家浦或龙舌浦下船出海,十一月初回到家乡九江。

  慈北的海涂岸边不同于海岛沿岸,滩涂潮涨潮落,绝无可能在滩涂上握杆垂钓。劳堪钓台面临的应该是一片宽广的塘下河道,明天启进士阮震亨在游览劳堪钓台后,即兴赋诗曰:“银岗倒影碧波横,潮汛奔梭受壑鸣。砥柱回澜旌日月,雷门挝鼓走鲵鲸。”仔细观察二十世纪美国航拍的地图,附海镇楝树塘正是东起于下宝山西北角,此塘现已名为界河路。所以,劳堪垂钓所在“银岗倒影碧波横”的塘河,早在明朝中期就已筑成。

  二

  3000余亩的太爷地既然有地名为郑家地,又有以郑家为名的郑家管和郑家浦,此地块必定与郑家有渊源。但综观老慈北郑氏,似无大姓望族。而山南慈城半浦村,是宁波首批历史文化名村,为郑氏聚居地。老慈溪半浦郑氏家族,因兴文崇教,名人辈出,仕宦不断。明永乐进士陈敬宗、弘治和正德两朝内阁首辅李东阳,皆称半浦郑氏为“四明世家”“慈邑大族”。清《溪上遗闻集录》曰:“吾邑世家之久,未有若鹳浦郑氏者,自洪(武)永(乐)以来,代有闻人。”

  鹳浦即半浦。为此,两年前笔者与太阳地徐利军老师几次赴慈城半浦,调查郑家与慈北太爷地、郑家浦的关系。但据半浦民间故事非遗传承人郑家永老先生介绍,似乎没有听说过半浦郑家的围垦故事,关于慈北郑家地的来历渊源,语焉不详。

  今年,根据上海社科院蒋宏达博士《子母传沙》所分析的线索,笔者找到了《灌浦郑氏宗谱》,发现慈北的太爷地、郑家浦确实起源于半浦郑家,宗谱中关于浪港山后沙涂地的围垦经营记载,极大地弥补了慈北方志史料之不足。

  半浦郑氏复训堂支派,曾在明初时编有宗谱,可惜在永乐元年(1403年)毁于大火,没有留下备份。明正德年间(1506年—1521年),族人郑满号召修谱,编成《稽实谱》,但对明之前的家族“源流莫有考也”。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进士、黄宗羲门生郑梁再次发起修谱,并作《灌浦郑氏源流考》以正本清源。郑梁调查遍访,结合家族故事传说,认定元初“明二府君”郑毓为复训堂郑氏始祖。他认为,早在元代甚至更早的宋末,可能已有郑姓先祖在半浦定居。但由于史料佚失,郑梁也无法考证出郑毓具体的生平事迹和生卒年月,无法得知在元大德时期家族的发展状况。据传,元大德九年(1305年),因慈溪沿海鸣鹤场灶丁逃亡严重,官府征招山南慈城周边殷实民户补充灶役。半浦郑氏有先祖应招充为灶户,后为灶户千夫长,明初又有郑氏后人升编为鸣鹤盐场催目。

  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鸣鹤场开设两浙都运盐司,司下设有场大使、经历、提举等,场大使下设总催若干。嘉靖《宁波府志》卷十二《额征》,记有鸣鹤盐场的下辖七团,灶户两千九百九十六丁,总催四十七名。总催是团灶的管理者,催目意为总催头目。郑姓催目和灶户千夫长,率领族众,招雇逃荒游民,在慈北观海卫北涂地共同筑塘围垦、建设荡田、开荒植养,既通过自行耕植获得收益,又出租部分土地收取地租,促进了郑氏家族快速发展。

  根据《明史》及嘉靖《宁波府志》等文献记载,元至正二十七年即吴元年(1367年)十一月,汤和被授为征南将军,攻克方国珍占据的余姚和庆元(今宁波)。汤和在占领两地后,迅速控制沿海盐场与出海通道,掌控渔盐及贩海商贸产业,以供军需。直至洪武初期,浙东沿海都处于军事管制之下,而当地盐场由征战有功或因伤退役的军士派任盐场催目或千夫长。由于盐场的生产经营管理具有专业性,催目或千夫长往往依靠原有灶户或百夫长实施管理。笔者分析,半浦地处余姚至宁波的姚江重要渡口,很可能是汤和在进攻庆元(今宁波)时,郑氏有族人应招加入了汤和明军队伍,后在战斗中立功或因伤退役,鉴于郑氏在慈北有宗亲灶户,遂被派遣到鸣鹤盐场担任千夫长或催目。

  因此,半浦郑氏家族自然而然地控制了观海卫浪港山后郑家管的围垦开发,在官府与灶民之间,郑氏充当着郑家管荡田总代理和管理者的角色。

  笔者在浪港山后土地多次实地走访考察,从郑家浦牧马地至蒋家江,东西宽一千余米;自浪港湾、小灵峰自然村到楝树塘界河路、后横路,南北长两千多米,数百年来流传有一坒(头坒)至七坒的老地名。坒地之间,沟渠分明,阡陌地垄,排列齐整,总面积共四千多亩。至今,还可以明显辨别出自洪武到嘉靖的两百余年间,自南向北一至七坒地块间开掘的沟壑。

  三

  朱元璋的大明王朝稳定之后,浙东盐场豪族富民开始遭受打击。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四世祖郑子瑛以百夫长身份在管摄鸣鹤盐场卤地时,由于亏空煎盐工本,被查办发配至辽东边卫。同年,又有三世祖郑叔厚因与本邑官宦矛盾,被官府“以豪黠事诬奏”,发配云南千户所。又因前来半浦郑家抓捕的官差索贿不得,“诬奏叔厚一家俱亡入海”,于是,同户成丁男子被“尽发从伍”。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因发配边卫的郑子玟私自逃归,官府“连坐邻右之不举者”,除将本人押还,又将其从兄郑子璋充军贵州清平卫。

  明洪武年间频发的谪戍和刑狱,导致半浦郑家陷入困滞危机之中。不过,随着农商经济的发展,洪武年间禁抑江南豪民的时间较短,政治管控逐渐宽松。而半浦郑氏也在家族管理中积极调整策略,得以度过危机。其中,推行的郑氏族规尤其注重求学入仕,大兴崇教之风。如族规二十九条对读书应试的奖励有:“生童院试六百文,生监乡试三千文,举人会试六千文,贡生廷试者八千文。”对于郑氏族人的捐监捐官,也有相应资助奖励。学而优则仕成为郑氏族人进取的主要目标,兴学、科举、仕途成为族人共认的家风。据统计,半浦郑氏自明至清,共涌现出7位进士,25位举人,34位贡生,108位郡庠生和邑庠生,创造了浙东村落科举的奇迹!郑氏科举的成功,更加促进了家族的崛起与繁荣,奠定了半浦郑氏在浙东的影响力。

  根据《灌浦郑氏宗谱·军灶述》所记,明弘治元年(1488年),刑部侍郎兼佥都御史彭韶整顿两浙盐政,如实奏报灶民的痛苦和官场的盐弊,力排众议整盐事、革流弊、逐盐霸、换盐官,逐渐恢复了盐场的生产管理秩序,故鸣鹤场盐民奏请在鸣鹤建造了“彭惠安公祠”(又称“彭侍郎祠”,现改称“彭公祠”)。彭韶实地考察发现灶户的沿海草荡离场遥远,煎办盐卤效果甚低,宜改水乡地种植纳课银。故郑氏作为水乡灶户,通过向州县交纳课银,可免于盐场卤灶办盐,“且蒙恩例,免杂差,给荡地,惟每年纳银一百一十一两一钱一分八厘一毫……而已。”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浙江按察使丁某以郑家地“水乡既不便煎盐,宜免盐课。”奏报获准。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慈溪知县龚恺支持郑家加增丁地。万历至崇祯年间,郑家管丁地又陆续加增。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康熙十年(1671年),郑家管地块又进行了相应的分拆调整归合。

  明嘉靖《观海卫志·马路》对郑家管后的新涨荡地记载:“……草场相连,军民争讼。弘治三年(1490年),巡按御史使彭(程)丈量弓数以给军,都御使彭(韶)刊定则例以给灶,掘河(郑家浦)为界,彼此辑宁。正德十五年(1520年)间,灶丁复请分荡,巡按御使刘(玉)再四勘查,申明定法,各门马路之留,悉从旧制,教场牧马之地并附。”

  这片新淤涨的荡地,就是后来被称之为太爷地的郑家地,从明弘治正德年间始,最迟在嘉靖万历年间,修筑散塘围垦开发,东从郑家浦,西到蒋家江,宽1000多米;南从楝树塘,北到花塘,长达1800米,总面积3000余亩。

  四

  明永乐年间,今慈溪地域海岸线已退至新塘(二塘)之后,并在成化、正德时期稳定在二新潮塘一线。明嘉靖《余姚县志》记载大古塘、新塘之北濒海处:“海水南有斥地,纵十数里,横亘八九十里,其产鱼盐、蟹蛤、稻黍、菽麦、瓜蔬、木棉、芦苇,诸乡细民生业其中,颇利焉。”新淤涨出来的土地,成为灶民、军户从事捕捞、垦植之所,从而不断发生土地争夺纠纷。

  嘉靖倭乱期间,观海卫官军以郑家管东首牧马教场之地有限,不利巡海剿倭为由,与郑家产生激烈纠纷,呈诉“近年以来豪强兼并,而古制又渐以隳矣!”意欲争夺已可开垦的新涨沙地。半浦郑氏九世祖郑尚清通过各种关系,直接呈请总督胡宗宪,要求县府衙门丈量报升新涨沙地。后来,郑梁在《郑家管水乡灶户纳课免差赡荡本末》记载:“然前此观海卫草荡,名为赡地,寔无税收。自吾长史南江公请之总督胡公宗宪,丈量起税,然后卫军不敢侵占,稍有所收。”

  自从半浦郑氏重整族风,崇教兴学,此后族内科举仕宦持续成功,在明中期宗族团体势力强盛,人脉颇广。在与观海卫官军关于郑家管新涨沙地的争夺纠纷中,先后取得了刑部侍郎兼佥都御史彭韶、巡按御使彭程、刘玉乃至总督胡宗宪等的支持,即使卫城官军强悍,都不得不对其有所忌惮。对此,观海卫正三品指挥使周粟在嘉靖《观海卫志》中颇为愤慨地记载道:“官军不惟驰骤自如而不艰于往来,抑亦刍牧有地而不苦于无养……何意近年以来豪强兼并,而古制又渐以隳矣!详究而克复之,不有待于上之人乎!”大意即为:官军将士勤于驰马巡防沿海,却受制于牧地有限,而新涨沙地近年为豪强兼并,无非是其朝廷官府有人而已!

  戍守观海卫城的将士系从福建福宁卫调驻,并无额定屯田,“官军俸粮每年一万八千有奇,坐派绍兴府(余姚、上虞、新昌、诸暨)军纳。”因巡防海疆“沿海多事,费用浩繁”,又要承担军器制作、战船修造的任务,又时常遭“粮额之缺不及查补”,面对教场牧马之地边的“膏腴之地”郑家地,觊觎之心自然不会善甘罢休。在卫城“豪绅奸胥”的支持下,嘉靖隆庆年间的长石桥王氏、天启崇祯年间的东乡邵氏,分别对郑家管沙地发起诉讼,幸有郑氏振乾公、伯蕃公先后力争,总算保住了沙地权益。

  根据民国《余姚六仓志》记载,浙东三北盐场制度变革,从明初的服役煎盐,到明中叶的盐课输纳,再到清代田土登记,经历了“以田准丁”到“摊丁入地”,再“首报为先”到“字母传沙”的演变过程。其间,清雍正二年(1724年)夏秋的暴风海溢大灾,使浙东三北盐场沙地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也为后来沙地的重新围垦开发纠纷埋下隐患。宗汉街道《马廷贵黑良心》的民间故事,正是发生在这次大灾中的真实事件。民国《余姚六仓志》收录许顾虎《大潮记》载:“飓风扫地,海潮大作,平地水深三丈。屋宇不见,草舍漂流。夫不能顾妻,父不能保子。男女老幼,尽为鱼鳖。棉花将旺而烂,晚禾帶胎而萎。菜蔬失根,竹木俱死,浮棺满地,骨积如山。古墓冲开,尸横遍野。越四五日,咸潮稍退,变成黑水,臭气不堪,水陆难行。居民坐草房如乘烈马,器皿尽赴波涛。得生者十之一。界塘南北,水深丈余。周塘、新塘、散塘,水势稍间……”慈北浪港山后由民户灶丁筑建的楝树塘、泥牛塘散塘大多也被摧垮。

  乾隆《余姚志》记载,大灾之后,余姚官府率先组织大规模重筑榆柳塘;雍正二年(1724年),修筑利济塘。乾隆十八年(1753年),“奉咨于鸣鹤、石堰二场,民户、灶户按田捐钱……分年修筑。”清乾隆《两浙海塘通志》记载:“鸣鹤、石堰二场逼近海滨,大塘之外复有榆柳、利济二塘,外御海潮,内卫田庐,实为紧要工程,向系有业民灶自行分段兴修。”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又在利济塘每隔十丈增建堆积土牛,以备大潮冲击海塘时取土所需,故利济塘又称泥牛塘。

  根据有关家谱记载,从雍正到乾隆的三十多年间,榆柳塘(楝树塘)、利济塘(泥牛塘)是在被冲垮的原散塘旧基上大规模修建的。“筑塘修塘之费,尽出于沙丁”,也就是出自民户灶丁。作为回报,付出税费、参与筑塘的民户、灶丁可以占有新围垦的土地。因此,在“分年修筑”的过程中,原有沙地的界限、范围必定引发若干纠纷。到清康熙年间,观海卫的军户、灶民乘势参与城北牧马地与郑家地后新涨涂地的围筑。半浦郑氏与当地军户、灶民之间的涂地之争重新爆发。

  从乾隆到嘉庆年间,浙东三北的新涨沙涂地的围垦开发,主要以“首报为先”,即新涨涂地开发管理权归属于最先向官府申报的纳粮者。嘉庆道光年以后,“子母传沙”之制才逐渐被官方和民间所认同,即从较早成陆的老沙涂地(母沙)新涨出来的沙涂(子沙),其开发管理权归属于老沙涂地(母沙)管有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慈北沈师桥以沈书云为代表的沈氏官绅群体与以沈高生为代表的商人群体,为宗长之位和沙涂纠纷互讼五年。其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沿海沙涂开发归属按“首报为先”的判决,还是按“子母传沙”的判决。

  半浦郑家在山南,距离浪港山后郑家地,翻山越岭的路程有八九十里,对沙地的管控非常不便。加上郑氏内部族人之间意见也不尽统一,故郑家地后新涨沙涂引起当地军民灶丁的觊觎也自然难免。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在当地徐鸣歧的召集之下,军民灶丁对郑家地、牧马地之下的新涨沙涂地实施围垦,意欲先围先占,“首报为先”。

  《灌浦郑氏宗谱》收录郑养元《按》载:“寒村公(郑梁)殁后,观海卫荡地日涨日广,自上、中、下老荡(旧郑家地分有上太爷地、中太爷地、下太爷地)外,报升新荡又有天、地、元、黄、宇、宙字号等地,所谓‘子母随沙’也。卫民艳其利,执天涨沙涂之说,屡起争讼。”郑养元把徐鸣歧等贬斥为“卤棍”。卤,灶户也;棍,无赖、不正派的坏人也。能够在郑家地之下已在报升(疑未获批准),围垦面积多达一千余亩的新涨涂地,可见徐鸣歧绝非等闲之辈。由于史料欠缺,笔者未能查证到徐鸣歧的有关信息,不知徐鸣歧系卫城军籍、民籍还是灶籍?观海卫东山头有徐姓大族,但东山徐氏在徐家浦两岸自有大片沙地,似无可能去越界围垦。郑养元在按文叙述:“族人推南谿翁出名呈控,废公堂祀田百亩以资讼费,至乾隆二年(1737年)讼始结案。南谿翁与族人约做三事——复祀田、改宗祠、设义塾,其经费则收天、地字号以下随沙地租,每岁存贮,事竣之后归租公堂。未几,南谿翁卒,事固未就,租亦无归。子明翁讼之于官,不胜。乾隆十三年(1748年),南谿翁后人恐族人追理,割宇、宙字号地三千亩助入郡城月湖书院,以岁收充膏火,嗣后新涨随沙遂不复为郑氏有矣。”

  郑养元的记载没有详细叙述呈控诉讼的过程与判决结果,但从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至乾隆二年(1737年)讼始结案,后因天地字号公堂地租无归、“讼之于官,不胜”,直至乾隆十三年(1748年)接受宇宙字号地块助入月湖书院。这场诉讼跨越三代帝皇、历经四十五年之久,可见其诉讼过程的复杂与艰难。根据若干家谱所记,清代浙东沿海多有家族之间的土地诉讼案,如孝义劳氏与傅氏、开元周氏与谢氏、杨氏等,为了应对旷日持久的讼事、勘查,整个家族不得不“派丁捐资”“标立钱会”,募集讼费,以致耗尽族资,甚至变卖祠产。

  诉讼结案后,半浦郑家元气大伤,不但未能获得一千多亩新涨涂地的权益,连老荡郑家地都未能保住,除部分土地因族人之间意见不一被各自瓜分外,三千亩土地被判决助入宁波府月湖书院所有。至嘉庆、道光年间,若干土地又遭族人变卖殆尽,仅存郑氏复训堂祠产三百余亩而已,这就是今称之为“郑家地”的一小块土地。因当地民户佃农习惯称宁波知府为太爷,慈溪知县为老爷,故须交租给宁波知府的三千亩地块俗称为“太爷地”。

  不过,这场令半浦郑家元气大伤的土地争纷,观海卫徐鸣歧等也未能从中得利,宁波府判决郑家管下一千多亩新涨涂地予以充公,故给郑家浦边留下了一个“充公里”自然村的地名。也正是因为充公里地块在开发初期即直接归属宁波府,此地的郑家浦一段没有得到及时疏浚,至今河道还是异常曲折,呈九曲十八弯之状。

  一百二十余年后的清咸丰年间(1851年—1861年),半浦郑氏十六世孙郑养元为打理复训堂祠产土地出租事宜,前来郑家地。此时,慈北浪港山后万余亩的郑家管,属于半浦郑氏的仅剩三百亩。郑养元登上观海卫它山岭,举目北望,一马平川,阡陌纵横,昔日万亩郑家管,依然田园俨然、一望无垠。回想郑氏先祖跨越翠屏群山,充任灶户,无惧艰辛,围垦创业,最终却落得地是人非,权益尽失,郑养元不禁感慨而涕道:“周览郑家管荡地,东西马路依然无恙,由它山岭下北至于海,为路二十里,计地数万亩(包含充公里两边及新涨沙地),祖宗艰难得之,子孙黽勉守之,迄今皆郑氏产地也。乃随沙既失于前,丁地复废于后,自复训堂公地外,惟月湖书院之三千亩尚称郑氏旧业,此外不知其为谁家物矣,可胜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