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有关规定,在377家2022年度慈溪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基础上,新增58家单位,取消49家单位。现将调整后的386家2023年度慈溪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详情请见:http://www.cixi.gov.cn/art/2023/1/4/art_1229039859_4161677.html。
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二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