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是台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昨日,记者从《台州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规划重点统筹海岸带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构建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格局,推进海岸带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台州海洋强市建设。到2035年,我市将全面实现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建成开放包容、宜居宜业的临港产业带。
台州市海洋资源丰富,海洋经济发展潜力大,规划提出构建“两带三湾多岛群”总体发展格局。
“两带”即近岸发展带、近海保护带。靠近岸边的近岸发展带坚持海陆一体,统筹临港工业、港航物流、滨海旅游与生态保护;外围的近海保护带聚焦近海生态系统、渔业种质资源保护。
“三湾”即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三门湾突出生态导向,发展生态养殖、海岛旅游,优化临港产业;台州湾坚持保护开发并举,做强临港产业与港口航运;乐清湾重点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大麦屿港区开放发展。
“多岛群”则覆盖田湾岛群、东矶列岛、披山岛群等26个岛群,推动各岛群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为实现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我市建立海域、海岸线、海岛三位一体分级分类管控体系,做到开发有度、保护有力。在省级分区基础上,细化形成8个二级类、10个三级类海洋基本功能分区,做到一区一图一表,让每一片海域的功能定位、管控标准有据可依。同时,全面实施五级生态保护分级管控,量身制定用海准入规则。
我市大陆海岸线长700.50公里,有居民海岛海岸线长323.35公里。规划将海岸线划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优化利用三类,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自然岸线占补平衡制度。工程项目占用自然岸线的,必须同步修复,确保自然岸线数量不减少、生态功能不弱化。
海岛方面,全市27个有居民海岛实行“一岛一功能”,无居民海岛采取“岛群整体管控+逐岛分类清单化管理”模式,逐一明确每个海岛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实现海岛资源科学管控。
此外,坚持陆海协同治理,在抓好陆域污染源管控、海洋生态修复和流域环境整治的同时,推动陆域和海洋资源互补、治理联动,实现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我们将统筹推进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重大涉海项目要素保障,强化海洋空间全过程监管,推动规划蓝图转化为现实成效。”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正敏表示。
记者 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