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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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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台州晚报

驾驶员“醉”上加“罪”

日期: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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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交警在线       上一篇    下一篇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总有人心存侥幸,殊不知,这一切都逃不过交警的“火眼金睛”,结果只能是“醉”上加“罪”。

近日19时35分,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温峤镇上墩村村部路段超车时,与右侧一辆白色小轿车发生剐擦。发生交通事故,本应立刻停车,但驾驶员王某非但没停车,反而一脚油门,直接驶离了现场。随后,白色小轿车驾驶人报了警,并向民警提供了肇事车辆的号牌。

接到报警后,温峤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联系上了车主陆某,并告知其车辆出了事故后逃逸。但陆某称车辆被朋友王某借走了,民警要求其立即联系王某返回现场配合调查。

陆某接到民警电话后,心里顿时一惊,立刻拨通了王某的电话,心急如焚地催促他回现场去处理!事实上,王某肇事后心虚,只往前开了几百米就停在路边,正不知所措时接到了陆某的电话,知道躲不过去了。但他心里更清楚:自己喝了酒,一旦被交警查出来就麻烦了。

此时,他的后排正坐着朋友李某。王某灵机一动,对李某说:“快!你过来坐驾驶位!等会儿交警问,就说车是你开的,我是坐你车的!”于是两人迅速下车,在车外绕了一圈,完成了荒唐的“角色互换”:王某钻进了后排,李某坐上了驾驶位。

不久,李某驾驶小轿车回到了事故现场。面对交警询问,李某强装镇定地主动承认“警察同志,车是我开的。”

但在询问过程中,李某眼神躲闪,对于碰撞的细节、当时的车速和肇事逃逸的原因,她支支吾吾,根本答不上来。而坐在后排的王某,虽然一言不发,但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气,且神情极其紧张。

民警敏锐地察觉到异样,于是将两人带回中队继续调查。回到中队,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周边的公共视频。视频画面清晰地显示:事故发生瞬间,驾驶座上分明是一名男性。

铁证如山,王某的脸色瞬间煞白,如实交代了自己酒驾肇事逃逸和两人“临时换座”顶包的经过。

随后,交警依法对王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已超过醉酒驾驶标准。民警将王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通讯员 陈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