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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之争”不能“又能怎”

日期: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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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声音       上一篇    下一篇

这两天,演艺圈又起风波。歌手李荣浩在社交平台公开喊话,称单依纯方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于巡回演唱会深圳场“强行侵权演唱”其代表作《李白》。值得注意的是,李荣浩方此前已明确“婉拒”相关授权事宜。

对此,单依纯致歉并表示愿意“个人承担全额版权使用费及相应赔偿”。李荣浩随后回应,若事件不再继续发酵,“这个事暂且这样”,并表示“不需要”赔偿。

这场“李白之争”,引发了一场关于版权的公共讨论,是一次鲜活的警示教育。

除了此次的“李白之争”,类似的案例还有不少。近些年来,版权纠纷正以高频率闯入公众视野,成为舆论场上的“常客”,且类型五花八门。同时,在AI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版权正面临更复杂的挑战。

每当侵权发生,总会有“这首歌本来就不火”“是翻唱给了它新的诠释”“我觉得比原唱好”等评论甚嚣尘上,认为抄袭与否“如何呢?又能怎!”但事实上,抄袭没有大小之分,更不能以“热度大小”论“轻重”。每一位创作者的原创作品,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同等尊严。如果放任“小创作者”的权益被肆意侵蚀,则会伤害整个原创生态的根基,更将堵住未来“大创作者”的成长之路。

单依纯在道歉中说,自己“始终深知原创作品的珍贵,也一直敬畏版权保护的行业底线”。我们愿意相信这是真心话。但“深知”与“敬畏”,还需落到行动上。

李荣浩说不需要赔偿,这话里或许有体谅,或许有不忍,但不应被解读为“侵权无所谓”。恰恰相反,正是因为版权太重要,才更需要用规则来守护。

维权的目的不是“处刑”任何人,而是让规则被看见、被遵守。它不应被“武器化”,更不能沦为“流量审判”。从这个目的出发来回看这次事件,其实并不复杂。一旦确有侵权事实,就该依照法律法规正常处理,该赔偿就要赔偿,该道歉就要道歉。再进一步来说,相关监管部门和演唱会主办单位应真正担负起责任,要将版权合规置于商业利益之上,建立严格的版权审核机制,确保所有表演曲目都获得合法授权。

面对“李白之争”,我们既要理性看待,更要寻求治本之策。版权,是文化市场的“生命线”。若是把文化市场比作一棵大树,版权就是扎在地下的根。根系一旦松动,大树定会摇摇欲坠。创作者依法维权,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对原创底线的正当捍卫。

尊重版权,不能只靠“情怀”和“道歉”,更非“如何呢”和“又能怎”,而是“该这样”和“必须认”。当规则足够清晰、流程足够规范、违规成本足够明确,类似的纠纷自然会大幅减少。而这一切,需要平台、主办方、版权管理机构等共同发力,把功夫下在平时,让各方对版权的敬畏树立起来,使授权维权的渠道畅通起来,把区块链等可以赋能版权保护的新技术使用起来,让侵权违法的代价高昂起来,而不是等到上了热搜再来“灭火”。

音乐因创作而美好,行业因规则而长久。毕竟,只有让规则跑在热搜前面,行业才能真正行稳致远。而这一切的前提,是每个人都明白,在版权面前,流量从来不是“通行证”。

□之江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