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一部关乎城市温度的地方性法规悄然生效——《台州市母婴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母婴设施的创制性立法,它回应群众关切,标志着这座滨海城市的公共服务迈入崭新的法治化阶段。从此,母婴权益保障不再仅是道德倡导,更成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要求。
从零星点缀到制度保障
回顾台州母婴设施建设之路,是一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探索历程。
近日,记者从市卫健委了解到,我市母婴室建设工作已开展多年。初期建设标准较为简单,主要满足哺乳、换尿布等基本需求。随着社会对母婴权益关注度提升,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开始零星出现母婴室。
2014年,借国家“爱婴医院”复核之机,我市进一步明确母婴室建设要求;同年,市总工会启动“妈咪暖心小屋”建设试点。2016年,国家卫计委等10部门联合发文,全面启动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2017年,我市印发14部门联合文件《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年,《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应配备独立母婴室。2021年,全国首个专门针对母婴室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标准——浙江省母婴室地方标准发布,为全省母婴室的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了统一指南。
截至2025年底,全市已建成公共场所母婴室332家,其中四星级40家、五星级29家。这些母婴室主要分布于医疗机构、大型商超、展览馆、博物馆、体育馆、旅游景点、车站等场所,基本覆盖全市各大公共场所。“目前全市所有母婴室均按省级标准化要求达到基础配备及以上,并已接入‘浙里办’的‘智慧母婴室’平台。”市卫健委人口家庭与妇幼健康处处长孙海渝说。
为进一步巩固成效、提升服务,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母婴设施建设管理纳入2025年立法计划。通过深入医院、车站、商场、用人单位等实地调研,召开多场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孕产家庭、企业管理者、社区工作者等意见,并借助“立法民意通”平台开展专项问卷调查。
正是在这样的实践基础上,《规定》应运而生,不仅对过去实践经验进行了总结提升,更对未来建设方向作了明确指引。
18条规定,勾勒“理想母婴室”
《规定》集思广益,汇集众智。《规定》虽仅18条,却以“问题—对策”为主线,从规划、建设、配置到管理、监督、保障,形成闭环制度安排。
首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各部门职责,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机制,形成了系统性的工作合力。
其次,科学划定“应建尽建”范围,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并采取“强制+引导”相结合模式。对交通运输、文化体育、购物消费、公共办事、旅游休闲等五类人流量大、停留时间长的公共场所,凡建筑面积或日均人流量达到省定标准的,必须配建母婴室;所有助产医疗机构及设有儿科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不论规模大小,一律须设母婴室;同时对环卫公厕、用人单位母婴设施也作出相应规定,推动服务向更多场景延伸。
再者,《规定》全面细化“理想母婴室”建设标准,涵盖位置、标识、配置与环境等方面:入口须设完整、清晰、连续的导向标识;室内需配备哺乳、盥洗、备餐、休憩等基础设施;“环境舒适度”也被纳入考量,要求色调柔和温馨,保持适宜温度、湿度,推动母婴室从“功能空间”升级为“人性化港湾”。
尤为重要的是,《规定》作为法规起到了刚性约束的作用。从明确“谁来管”——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到“管到位”——保持开放、清洁消毒、专室专用等具体职责,全面压实管理责任。同时,为杜绝“建而不用、用而不管”,对“不建”“不管”“挪用”等行为设置阶梯式罚款,分别处罚款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则清晰。
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二级巡视员於艳华表示:“这部法规以母婴设施为小切口,有力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和生育支持政策优化,是我市共同富裕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准化建设的台州实践
在台州,母婴室建设现状怎样?《规定》落地半月,执行情况如何?记者近日跟随“智慧母婴室”引导,实地探访了不同类型的母婴室。
时值周末,台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培训课程如火如荼。记者注意到,从入口起,“母婴室”指引标识清晰连贯,直至门口“母婴室”“爱心妈咪小屋”标牌及“男士止步”提示。室内以暖黄、粉、白色为主调,温馨舒适。独立哺乳室、婴儿床、儿童餐椅、紧急呼叫按钮、温奶器、母乳存放冰箱、婴儿尿布台等设施一应俱全,纸尿裤、湿纸巾、储奶袋等日常用品均有配备,且纸尿裤为单片包装并标注生产日期与保质期。
“这间母婴室承担着台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台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宝妈育婴需求,特别是周末,亲子家庭流量大。我们每天进行卫生消毒,检查物品配备是否过期,台账清晰明确。宝妈如需帮助,一键‘紧急呼叫’即有专人接待。”台州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家庭工作部部长吴芳说,后续他们会对照《规定》进一步优化服务。
医疗机构人流密集,更是必须配备母婴室。台州医院东院区“妈咪小屋”,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温暖、舒适、安全,宝妈所需物品同样齐全。“医院坚持高标准清洁消毒,每日专人负责,确保环境安全。”台州医院门诊部主任刘玲芬表示,未来小屋还将丰富内涵,建设成患者健康知识交流、心理调适和舒缓压力、提升育儿知识及家庭综合素质的“温馨之家”。
在黄岩区博物馆,建于2018年的母婴室“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不到30平方米的空间,被划分为多个区域,配备了母婴沙发、茶几等专用设施及洗手液、饮用水等用品。小屋内还有儿童游乐设施,放置了书籍,满足婴幼儿和新手妈妈的不同需求。
台州城投集团母婴室是为200多名女职工而建。“以前单位没有哺乳室,‘背奶妈妈’不得不在办公室、储藏间、会议室甚至卫生间等场所挤奶,尴尬且不便。”该集团妇委会负责人介绍,母婴室参照五星级标准配备所需物品,分为哺乳区和游乐区。其中游乐区增加了乐高、滑梯等育儿设施,还经常性举办亲子互动等活动。
万达、宝龙、吾悦等大型商超也基本落实“应建尽建”,配备相应物品,为宝妈提供便利。
当然,实践中仍有提升空间:部分母婴室位置隐蔽、指引不清;有的虽挂牌却上锁,无法使用。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服务效能,期待《规定》的落实能推动相关场所加快整改升级。
期待中的城市温度
在探访中,记者发现不少育婴女性已熟练使用母婴室。对于《规定》实施及台州母婴设施建设,她们最有发言权。
二孩妈妈孙女士常在台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母婴室为小儿子喂奶:“以前苦于无处哺乳,现在母婴室越来越多。有的很温暖,有的仅算齐全。希望《规定》能让母婴室不仅‘有’,更要‘好’。”
“通过‘智慧母婴室’能找到附近场所,但多为商超,企事业单位的母婴室较难对外开放。建议可引入人脸识别系统,方便有需家庭。”经常使用母婴室的刘洋洋说。
企业职工胡女士的孩子刚满半岁,是母婴室的常客:“一些大企业将母婴室扩展为‘职工亲子驿站’,提供临时托管服务,体现对员工家庭的关怀。期待我们也能推广这类做法。”
双胞胎家长周舟则呼吁更多包容性设计:“有的母婴室标‘男士免进’,即使无人,爸爸带孩子也不好进入。北京、上海等地已升级为‘育婴室’或开设‘父婴室’,希望台州也能考虑宝爸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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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小小的母婴室,折射出一座城市的大情怀。”孙海渝表示。从立法保障到精细管理,从基本覆盖到品质提升,台州正以行动诠释,城市的现代化不仅在于高楼大厦,更在于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与关怀。
据悉,为助力全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及台州市“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我市明确提出“到2027年全市将提质培优建成41家五星级母婴室,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2家以上五星级母婴室”。“我们将以《规定》实施为契机,持续推进这项工作,让每一个家庭都能感受到城市的温度。”孙海渝说。
记者 王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