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高某的家人,将一面印着“事故无情人有情,为民服务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台州公安交管支队直属二大队院桥中队。
时间回溯到12月4日下午2时21分许,在黄岩区院桥镇横林加油站对出路口,高某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因意识模糊、操作不当,撞上前方等待绿灯通行的小客车,造成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院桥中队交警火速赶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将高某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测,高某呼气酒精含量达156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触碰法律红线。
案件办理期间,高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主动表达悔意,希望能与受损的小客车车主协商赔偿。
交警了解诉求后,立即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向高某讲明醉驾的法律后果: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小客车车主诉求,全力搭建沟通桥梁。
在交警的悉心调解下,高某向小客车车主诚恳道歉,并一次性赔付车辆维修费用,最终取得对方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多亏交警同志及时救助和耐心调解,才让事情圆满解决。”因高某仍在医院休养,其家人代为转达他的感激与懊悔,表示愿意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是群众对交警工作的认可。这起事故更敲响了警钟:酒驾醉驾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更是危及生命的安全底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终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通讯员 张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