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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台州晚报

台州多层次住房保障 体系托举“安居梦”

日期: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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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看点       上一篇    下一篇

“住有所居”是民生之要。回顾“十四五”,我市出台了《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基本构建了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住房保障工作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在昨天上午召开的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盘点与展望新闻发布会上,一组数据尤为突出:全市共有政府投资建设且列入国家台账的公租房实物房源1.6万套,列全省第4位;每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从“十三五”末的2000余户提高到“十四五”末的5000余户。

公租房实物房源和租赁补贴的双重提升,为我市城镇住房、收入“双困”家庭筑起了坚实的安居防线,将“住有所居”的民生承诺落到实处。台州市建设局副局长刘建军介绍,目前,全市已覆盖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保障对象,动态实现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应保尽保”。

不同于主要面向城镇住房、收入“双困”家庭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更侧重于解决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需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则重点解决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

从2021年开始,我市启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筹集,重点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保障。“十四五”期间,我市共建设筹集房源10.1万套(间),部分房源已经建成投入使用。

“十四五”收官在即,“十五五”新篇将启。展望“十五五”,我市将进一步调整、完善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稳妥推进保障对象的扩面。在公租房方面,将着手研究将公租房租赁补贴的范围扩大到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口;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将重点研究逐步解决从事公共服务人员、产业工人、新就业大学生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台州市建设局将指导全市各级住房保障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坚持租购并举、以租为主,进一步优化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方式,建立健全住房保障轮候机制,对保障对象宜配租则配租、宜配售则配售,分类、分阶段满足各类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

记者 姚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