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赔偿金及修复资金 3277.11万元
日期:12-15
近日,记者从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23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海类公益诉讼案件12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7件,制发检察建议42件,民事公益诉讼46件,提起诉讼33件,追缴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赔偿金及修复资金3277.11万元,协同有关部门增殖放流鱼苗、虾苗及厚壳贻贝苗等约2.39亿尾(颗)。
2024年6月休渔期间,郑某雇佣9人驾驶渔船前往东矶岛附近海域(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共捕获20余箱龙头鱼,对海洋渔业资源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接到案件线索后,我们认真审核案卷及相关证据,并组织了浙江省水产学会专家进行评估,对法院提供了量刑建议。”椒江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郑某被判处罚金5万元,并承担海洋生物资源损害赔偿金及评估费用。
同年,另一名涉嫌非法捕捞的林某也因该罪名被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林某与当地水产渔业公司达成协议,以预缴的6.8万余元生态资源修复金购买贻贝苗进行增殖放流,旨在修复海洋生态资源并提升海洋碳汇能力。
除了椒江,全市其他县(市、区)检察院也都在积极推进“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用法治力量护航台州海湾水清滩净、渔兴民富、人海和谐,全力推动海洋强市建设。
临海市人民检察院紧盯海洋生态“顽疾”,调查发现沿海乡镇紫菜养殖产生毛竹、塑料泡沫等漂浮废弃物影响海洋环境、威胁海上航行安全等问题,推动行政机关优化管理模式,加强协作联动,投入37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探索推广紫菜插杆生态养殖技术,破解治理难题。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全力保护海洋文化遗产,运用无人机、数据建模等现代科技手段辅助调查,聘请水利、建筑、文物等多领域专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查明挖塘养殖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及时消除该行为对文物和海塘安全构成的威胁。
三门县人民检察院致力于保护生物多样性,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推动行政机关开展“清网护鸟”“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等专项行动,从而促进海洋生态系统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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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台州市检察机关更以党建引领、科技赋能、品牌创建提升保护影响力,构建起联通人大政协监督、跨部门协作、跨区域联动、公众参与、检校合作的多元支撑体系。”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记者 陈轶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