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多一个小孩,问题不大吧”“一小段路,很快就到了,挤一挤没事的”……一些司机和乘客有着类似的想法。殊不知,隐患、危险也在逐渐增加。
11月11日19时许,台州公安交管支队高速一大队交警在G15沈海高速临海北收费站开展违法整治。19时20分许,交警在对一辆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后排乘客比较多,示意驾驶员摇下后排车窗。车窗摇下后,车内坐满了人,后排本是3人的位置,满满当当坐了2名大人和2名小孩。经过民警进一步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
当天,该车一行人从宁波游玩回来,车上坐的是司机林某的自己的家人和亲戚。
“小孩子才4岁也算吗?”看到司机林某将面临处罚,车上一位乘客表示。
“算!”对于这个问题,民警明确回答,并对车上人员“大人怀抱小孩”乘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对于林某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同时,责令林某把超员的人员安排好,消除违法行为之后再上路。
台州交警提醒:私家车的核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法规中关于“超员”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了“数量”。一辆核载5人的汽车,多出来一个儿童,即使是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是超员。
通讯员 许锦灿 林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