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01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台州晚报

男子驾车撞上设施 肇事逃逸付出代价

日期:08-27
字号:
版面:第04版:交警在线       上一篇    下一篇

在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要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但如果发生事故后,驾驶员不报警而是选择离开,就会将简单的交通事故变成了逃逸事故。前几天,就有驾驶员在沈海高速台州段发生交通事故后,直接驾车离开现场,后果很严重。

事发当天,台州公安交管支队高速一大队吴岙警务快处中心民警在监控中发现一辆货车在从G1522常台高速匝道往G15沈海高速1603km处行驶时车头直接撞上导流处的水马。随后,在前方停下几秒后便直接驶离了现场。

发现该情况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科技力量锁定了肇事车辆及驾驶员王某,并通知其到案。

当天,王某来到台州交管支队高速一大队处理该案件。据了解,王某前一晚从杭州出发,在行驶至事发地点时因为感到有些疲乏想吃点东西缓解疲劳。但在转头拿东西的过程中,并未注意到前方导流的水马,导致车头直接撞上水马。事故发生后,王某停留了几秒后就直接驶离了现场,并没有报警处理。

民警表示,此次事故造成水马损坏,赔偿费用是1800元,因为王某认为自己的车子没有什么损失,心存侥幸不想赔偿损失,属于逃逸。

最终,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王某处以罚款1200元,记6分。并对其驾车时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同时王某因逃逸导致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拒赔,全得自掏腰包。

通讯员 许锦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