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台县国清疗养院拟申请注销登记的三次公告
日期:07-28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天台县国清疗养院已被撤销,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天台县国清疗养院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清算领导小组)。请债权人在2025年10月1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通讯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8号1楼(1001室、1002室)
联系人:许律师、孙律师 联系电话:0576-83179769
请各债权人及时、如实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可能影响债权的核实与处理。
特此公告
天台县国清疗养院事业单位法人
注销登记清算领导小组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