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仍“驾”? “天眼”一直在盯着!
日期:07-09
日前,台州公安交管支队直属四大队依托强大的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成功识别出一名违法驾驶机动车的“失驾人员”(指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注销或暂扣期间失去驾驶资格的人员)。经交警耐心劝导,该驾驶人最终选择主动前往投案,接受处罚。
7月3日早上,台州公安交管支队直属四大队管控人员在日常视频巡查工作中,依托高度智能化的识别技术和精准的“失驾人员动态数据库”系统,发现一辆在郊区道路上行驶的小型客车疑似由牛某驾驶。系统后台即时发出预警——该驾驶员牛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当前为吊销状态,属于法律明令禁止驾车的“失驾人员”之一。接到系统预警信息后,执勤交警迅速反应。
“我们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牛某取得了联系。”负责此案的徐警官表示,电话中,交警向牛某详细解释了“失驾人员”驾驶的严重违法性质和潜在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还强调了配合调查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严肃敦促其主动接受处罚。
面对监控记录的铁证和交警的坦诚规劝,牛某在短暂的内心挣扎后意识到错误,于7月3日下午前往台州公安交管支队直属四大队投案自首。
本次案件的处理模式充分体现了交警严格执法与人性关怀并重的宗旨——依托“智慧警务”科技力量精准锁定违法源头,同时给予违法者主动改正的机会。
台州交警温馨提示:驾驶证处于异常状态的驾驶人应深刻吸取教训,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态冒险驾车。请广大市民若发现疑似“失驾人员”,请及时向交管部门举报,警民协力共筑道路安全防线。
通讯员 徐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