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雨水较多,三门陈女士家的地下室储藏室变成了“小池塘”,究其原因是顶上的管子漏水。近日,她找到晚报帮帮团寻求帮助:漏水带来的损失该由谁承担?
反映人
管道漏水,储藏室内“水漫金山”
陈女士所居住的锦绣三门小区,建成已有十多年。为了方便放置物品,她在买房时,顺带购买了位于地下停车场的一间储藏室。
“6月12日晚上,雨下得很大,我来储藏室拿东西,看见门外地面上有积水,当时就觉得奇怪,水怎么是从门槛里流出来的?一打开门,我才发现储藏室地面全是水。”陈女士说,水是从储藏室顶上的管子漏出来的,水管是红色的,应该是消防管道,但为什么会漏水,她也摸不着头脑。
根据陈女士拍摄的视频来看,水从储藏室顶上的管子漏出来,顶部的墙面已被打湿,地面积水严重,内部放置的部分物品也浸泡在水里。
发现“水漫金山”的情况后,陈女士向物业公司求助。“他们说可以帮我联系维修,至于维修费用等都没说。”
“里面储藏的不单单是闲置的东西,还包括我的‘情怀’,很多是我和家人用过的老物件,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陈女士说,“但是既然问题已经出了,只要合情合理,多少补偿我都愿意接受。”
对此,陈女士心中有两个疑惑,一是消防管道为什么会漏水,另一个是储藏室的消防管道属于整个小区消防设施的一部分,物业有义务定期检查,这次出现漏水,物业是否有责任。
物业
可维修,业主赔偿诉求无法满足
管道为何会漏水?随后,记者陪同陈女士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浙江政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的吴经理介绍,地下停车场的储藏室属于开发商后建,目前开发商已破产,“漏水水管确实是消防管道,漏水可能是因为管道时间久了,接口或者喷淋头老化的原因。”
这个说法让陈女士萌生新疑问:“水都漫出来了,为什么物业没有及时发现并告知呢?”
“那几天下大雨,我们小区靠山,山那边的水流到了地下室。加上我们地下室水泵坏了,紧急抢修没有那么快,这期间有两天左右的时间,于是水就漫出来,整个地下室地面全湿了。这也导致我们在巡查的时候没有及时发现储藏室的漏水情况。”吴经理称,今年小区正在做消防改造工程,他们和业委会商量后,表示可以帮陈女士维修消防管道。
“我们多次联系业主,业主一直拒绝开门维修,要求先赔偿再维修。考虑到水一直漏可能会漏到隔壁,于是业委会让人把水从外面截断了。”吴经理说,“储藏室是业主专有财产,里面的消防管道由业主负责维护保养,物业则负责管理公共区域消防设施。业主储藏室门关了,里面漏水我们也看不到,针对业主赔偿要求,我们就没有办法满足。”
经过记者协调,吴经理表示,将就赔偿问题与业委会再次沟通。6月30日,吴经理告诉记者,物业无法满足业主赔偿诉求。
律师说法
该消防管道为公共设施,物业有维护责任
房屋或地下储藏室漏水属于社会普遍现象,发生这类事情,往往令受损业主头疼不已。万一遇到漏水情况,责任该如何划分?记者咨询了浙江和从律师事务所的林扬杨律师。
林扬杨分析,地下储藏室漏水的责任主体,基本上是开发商、物业公司或业主本人。
案例中,因为车库是后造的,漏水部分还是属于公共的,储藏室的水是从消防管道漏出来的,而消防管道属于公共设施,所有权归全体业主,管理维护责任依法由物业公司承担。若漏水因管道老化、维护不当所致,物业公司需负主要责任。
若因管道本身质量缺陷或施工问题(如材料质量不达标、安装设计不合理等),且在保修期内,一般开发商需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关键时间节点也会影响责任的划分,比如保修期内(通常5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屋面及防水工程保修期内漏水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外:物业公司对公共设施有日常维护义务,若未及时检修或放任隐患,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开发商将公共管道违规安装在私人储藏室内,增加维护难度及安全隐患,属于安装设计不合理。物业公司一般也要提醒业主,储藏室不能存放贵重物品,只能存放一些杂物,这主要是物业公司的提示义务,可减轻责任。”林扬杨进一步分析道,业主如果擅自改造房屋结构或者私自改造或变更管道结构走向,也要承担责任。
最后,林律师建议,针对类似陈女士碰到的情况,业主可以同物业公司及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可以向住建部门或消防机构进行投诉,以督促责任方履行职责。若业主损失较大,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明确漏水原因及损失金额,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项弋凌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