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天台一男子第七次酒驾被查
日期:05-28
一次酒驾是心存侥幸, 二次酒驾是不知悔改 ,三次、四次甚至五次酒驾,是对法律的挑衅,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极不负责。
近日,天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名酒驾人员,该男子有过6次酒后驾驶被查的记录,此次已是第七次酒驾。
事发当天晚上,天台交警大队城西中队民辅警在天台县福溪街道双狮村附近路段开展查酒驾行动。在行动中,民警查获一辆形迹可疑的二轮摩托车,经拦停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浑身酒气。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车司机郑某进行现场检测,结果为19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
民警在对郑某身份信息进行查询时,结果让民警大吃一惊,郑某是一名酒驾“老司机”。郑某从2020年到现在连同这次已经是第七次酒驾被查。第一次2020年6月9日醉酒驾驶被查,驾驶证被吊销;2020年9月9日再次因酒驾被查,之后的2020年12月7日、2021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19日、2024年8月29日均因酒驾被查,此次已经是第七次被查获酒驾。面对酒精测试仪的结果显示,郑某也没有提出异议。
5月20日,郑某被天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6次酒驾被查都没有让郑某加深对酒驾违法的认识,这次他将面临更严厉的惩罚。
通讯员 林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