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付一年多,外面下大雨,房间墙面就开始“流汗”。5月8日,本报对众安·和源府小区顶楼住宅漏水问题进行了报道。当天下午2点,在下了几个小时的雨后,物业、开发商、施工方人员先后来到业主陈先生家,分析可能造成房屋漏水的原因。
当天,各方在现场并未形成初步的解决方案。记者多方联系,开发商台州众安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台州”)工作人员于5月10日电话告知陈先生:业主装修改造破坏了外墙整体结构和防水,造成渗漏,希望业主自行找装修公司查缺补漏,对改造的门窗、室内部分的墙面部分重新塞缝防水。对于发现的铝板孔洞问题,开发商也会联系施工单位进行修补。
【现场检查】 四方在场,初步怀疑雨水从外墙渗漏
2024年10月,陈先生联系装修公司进场装修施工。同年12月下旬,施工方国强建设下属分包单位维修员崔先生,在接到陈先生第一次投诉时到现场查看。
5月8日当天,崔先生指着陈先生家北面窗扇的几处位置表示:“业主二改后的位置最开始缝全都没塞,后来应该是业主找来的装修施工队随便打了点泡沫剂,之后这些地方就没再湿过了,渗水的是另外几个位置。”
随后,开发商众安台州房修处的一位工作人员白先生跟物业一同到场,向崔先生了解房屋结构。现场,陈先生与开发商、施工方明确,装修前该房间内有一堵墙,离现在安装窗扇的位置大约六十厘米,是在施工时敲掉了。
“屋面有防水层、保温层等,总计有二十多厘米的厚度。如果是屋面漏雨,这一整面墙都会湿掉。”崔先生认为,目前墙面上这些水滴状的瑕疵,可能是房屋装修的施工单位,在墙面没有彻底干透的情况下喷漆导致的,漆面干不了就会下流,干燥的墙面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白先生也认为,应该不是屋面漏雨。
随后,几人走出房外,指出了一处铝板连接处没打好胶的部位。陈先生对铝板接缝处漏水渗入房内表示不解。对此,白先生表示自己要先联系一下铝板幕墙的施工方。
【如何解决】 现场未给出方案,多次联系终于回应
在陈先生家中,到场的物业、开发商、施工方均未给出后续的排查或解决方案,一行人直接乘电梯离开。
几人走后,陈先生觉得很苦恼,漏水的事从去年拖到现在,现在说会把问题解决,但怎么解决?人在现场都没法形成一个方案,更何况人走了呢?
随后,记者一行到来到众安·和源府的物业办公地点,碰到了白先生,并询问此事接下来如何解决。
对此,白先生在请示领导后拒绝对此事进行回应,并告知记者自行想办法联系公司。
5月8日下午,记者根据众安台州对外公开的座机电话,辗转获取了房修处负责人俞经理的电话号码。随后记者在几个小时内多次尝试联系俞先生,均未能接通电话。
5月9日,记者再次通过众安集团对外公开的座机电话,联系上了一位工作人员,其表示白先生的意见不能代表公司,由于他们并未掌握这一情况,需要先行对接沟通。
挂断电话17分钟后,记者接到了俞经理的电话。俞经理对陈先生家房屋漏水的原因等问题进行了回应。
【初步结论】 装修改变房体结构,二次改造位置不保修
俞经理说,5月8日,在白先生一行离开陈先生家后,他到众安·和源府小区看过。“这户业主的情况比较特殊,他改变了房屋结构。漏水的位置原本是设备平台,设备平台并不属于房屋结构范围。”
5月9日,俞经理安排专业人员到陈先生家查看后得出初步结论:基本判断是因为结构改变导致的漏水。
俞经理说:“业主装修改造,拆掉卧室外墙,在设备平台栏杆封窗固定时打膨胀螺栓,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破坏外墙结构以及防水,且渗漏位置本身属于设备平台外墙未封闭空间,改造规划成卧室后,设备平台墙面以及门窗周边未做防水处理导致渗漏。众安台州站在客户服务关系维护的角度上积极配合业主检查,外立面铝板补胶的也会帮忙联系,也希望业主自行找装修公司查缺补漏。”
俞先生说,如果改动后的结构,里外都做防水了,房开方将重新对情况再次进行研判。出于人性化考虑,不管问题在哪一方,众安台州都会积极协助推进此事。
对于房屋保修的范围,俞经理也进行了回应:“房屋进行了二次改造,这一点业主是认可的。根据规定,二次改造的位置,不在8年保修范围内。”
【最新情况】 众安台州已经通知施工方,将在10天左右到场排查
5月10日晚,陈先生联系记者,当天白先生与他通了电话,告知10天左右就会安排人员对5月8日下午确定的3处外墙连接处的裂缝进行修补。
对于本次陈先生家房屋漏水问题,俞经理强调,漏水是房屋二改导致的,同时他也认同雨水是从二改的窗户边渗入的。“外墙的施工单位到现场后会派‘蜘蛛人’下去检查,业主也可以请有资质且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测,这样的检测结果我们也是认可的。”
另外,对于此前陈先生接到“开发商无力维修”的回复,俞经理认为,目前应该以帮助业主解决问题为主,至于上述回复,建议从发文处进行了解。
5月11日,记者再次与陈先生联系,他对本报介入帮忙表示满意。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跟进。
【律师说】
精准界定相关各方责任是关键前提
浙江和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曹理尚
曹律师指出,房屋漏水纠纷成因复杂多元,涵盖房屋质量瑕疵、装修操作失当、防水工程疏漏、设施擅自改动、墙体随意开凿等多个方面。一旦遭遇房屋漏水问题,往往会给业主带来直接的财产损失。因此,想要妥善化解此类纠纷,精准界定相关各方责任是关键前提。
在本次纠纷中,开发商、施工方、业主及物业公司四方经多轮现场排查,明确争议房屋存在三大核心问题:一是发现铝板孔洞;二是业主在装修改造过程中,破坏了原有的墙面防水层,没有重新铺设防水层;三是业主拆除卧室外墙,这一行为不仅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安全,更对墙体结构造成实质性破坏。
针对铝板孔洞问题,曹律师明确表示,铝板出现孔洞属于施工方责任范畴,施工方应即刻采取补救措施,对铝板孔洞或墙体孔洞进行修复。
对于业主破坏墙体防水层的情况,曹律师分析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付使用的房屋若在保修期内存在质量问题,出卖人即开发商需承担修复责任;若开发商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处理,买受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相关修复费用及期间产生的其他损失均由开发商承担。然而,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七条,因使用不当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并不在保修范围内。具体到本案,虽然开发商在保修期内对房屋外墙防水功能负有保修义务,但由于业主的装修改造行为致使防水层损坏,如果此次漏水属于防水层遭破坏引起,其责任理应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需对改造部分破坏的防水层进行修复。
此外,业主拆除卧室外墙等装修改造行为,严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破坏外墙结构,已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曹律师援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解释道,该办法第五条明确禁止多项违规装修行为,包括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作卫生间、厨房间;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以及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同时,该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予以处罚。由此可见,若业主装修行为未获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很可能将受到相应处罚。
最后,曹律师就此类纠纷防范与处理提出以下建议:对于开发商而言,务必确保房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标准,在遭遇房屋质量纠纷时,应第一时间联系业主与施工方,深入排查原因,清晰界定各方责任;而业主在进行房屋装修时,必须依法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把控工程质量与安全,避免因违规装修导致房屋质量受损,进而给自身及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 陈佳杰/文 陈琦/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