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万万“驶”不得
日期:04-08
4月3日,天台交警大队苍山中队民警在坦头镇东陈村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涉嫌改装。
经核查,该车加装、改装电池。驾驶员表示,该车是在坦头镇某销售店里进行改装的。民警到该销售门店调查,发现该店确实存在非法改装行为,并对该店处以5000元罚款。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连日来,天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开展联合检查,严查非法改装拼装、违规提速等违法行为,切实抓好源头管理,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天台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都属于违法行为,莫要因眼前的蝇头小利,不顾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市民务必做到不购买、不驾驶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出行。
通讯员 林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