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6月24日讯 (记者 张蓉 通讯员 宋朵云) 24日,“司法服务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国际研讨会在杭州举行。研讨会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协办。中国、芬兰、尼泊尔、巴基斯坦、英国、美国等国家的大法官、法官、知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司法服务保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言献策。
会上,中外专家分享了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自然及生物多样性丧失、污染与废弃物等方面的司法实践路径与制度创新。中国特别是浙江法院在服务保障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中的探索实践,引发与会专家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施行。与会代表认为,作为世界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它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一体纳入调整范围,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中国法治方案。
浙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最严格司法保护,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加强综合协同治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司法保护路径。近五年,浙江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3万件。同时,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基地123个,探索适用补植复绿、碳汇认购、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方式,将蕴含在林业海洋中的碳汇价值转化为司法修复的可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