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胡勇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任命章祖众、董燕飞、高扬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任命竺咏华为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四、免去胡卫丽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一、任命胡勇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任命章祖众、董燕飞、高扬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任命竺咏华为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四、免去胡卫丽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