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高路
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在工伤案《行政判决书》最终生效,工伤认定成立以后,其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于9月23日上午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在法庭门口,当事人崔丽丽从车里拿出了事发当天(2023年9月23日)穿着的长袖、衬衣、鞋子。她说,这身行头曾经是耻辱,如今再次步入法庭,这是战袍,“衣服和鞋子将共同见证,我是怎样去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益的!”
崔丽丽的勇气令人肃然起敬。站在法庭上,崔丽丽就不得不面对不堪回首的事实,这对她的心理承受能力是个巨大的考验。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面对这样一段痛苦的经历的。可以说,只要站在法庭上,她就已经赢了。
也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直面可能来自社会的非议和异样的目光。职场性犯罪中,存在一些对女性的偏见,为女性维权制造了障碍;另一方面,一些受害者或者因为畏于对方的权势,不敢声张;或者囿于一些传统陋习,羞于声张,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这起案件对女性维权、防范职场性犯罪有积极意义。
面对职场性犯罪,沉默和隐忍只会助长为恶者的气焰,唯有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崔丽丽再次穿上事发时的衣服站上法庭就是想以这样的方式明志。崔丽丽展现了一个坚强的、勇敢的女性形象,她的行为是对职场女性最有力的支持。
法律也将坚定地站在受害者身后,为她们撑起保护伞。这起案子在扩展维权渠道上有不少重大的突破。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该案件成为国内首例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案件。工伤认定在保护职工权益上有诸多便利,作为国内第一例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案件,崔丽丽的胜诉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法院在判决中明确“因公外出期间的休息场所属于工作场所的延伸”“精神伤害可纳入工伤范畴”“醉酒状态不免除企业的工伤责任”。这些认定都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现有制度中的模糊地带。
对受害者,最好的抚慰是法律的回答。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对法律条文熟练运用的程度,如何量刑,如何在体现司法精神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都是衡量答案好坏的标准。这起案子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法律有决心,也有信心斩断伸向员工的职场黑手,维护健康的职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