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伟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深远意义的新概念、新表述,深刻体现了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重要阵地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职责使命。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必须立足“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将学理深度与实践指向熔铸一体,切实推动科研工作实现体系化、组织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系统打造有组织科研新格局
《条例》首次提出“加强有组织科研”的工作要求,标志着党校科研工作开始由相对分散、自发的状态向体系化、协同化、目标化管理转变,旨在集中力量攻克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提升科研的整体效能和创新水平。
立足《条例》要求,筑牢科研体系根基。“有组织科研”的核心在于打破学科壁垒和个体局限,实现科研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研力量的协同攻关。要深度整合平台资源,形成“科研管理部门—科研平台—科研人员”的科研组织与管理体系。继续强化市域协同联动,构建常态化、制度化协同联动机制,完善立体化、网络化的科研组织生态。推动科研规划动态管理,依据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浙江发展全局和市情特色,科学编制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校(院)科研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规划中期评估机制与季度科研调度会制度,实现科研活动的有序组织与持续优化。
强化问题牵引,提升协同攻关效能。“有组织科研”的生命力在于聚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要聚力打造高水平协同团队,搭建跨学科科研攻关团队,构建“名师+骨干+青年”的梯队培养模式,着力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科学锚定重大研究方向,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围绕战略需求、发展需要拟定重要攻关方向,集中资源与力量实现重大突破。持续健全闭环工作机制,推动科研工作全链条、闭环式运作,积极探索数字赋能,显著提升科研组织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畅通转化渠道,提升成果应用水平。“有组织科研”的效能标尺是科研成果的转化与传播。“有组织科研”必须包含成果转化的系统性设计与组织。要着力搭建高层级决策转化平台,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需求对接与成果报送机制。深化与科研院所、权威媒体、学术团体的战略合作,共建成果报送渠道。不断拓展协同交流广度深度,联合举办高层次、品牌化学术会议与论坛,强化校(院)科研管理部门在媒体对接中的组织协调功能,扩大学术影响力和社会覆盖面。
着力建设特色新型高端智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校要成为党和国家的重要智库。”新型智库建设必须根植于深厚的理论研究基础,同时具备敏锐的实践洞察能力和高效的政策转化渠道。
对标《条例》标准完善运行机制。《条例》明确要求,党校要“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深入阐释解读党的创新理论的重要学术高地、精准提供党委政府决策亟需智力支持的核心智囊机构。进一步创新柔性运行模式,探索实施“小机构(精干管理团队)+大网络(广泛吸纳高水平外部智力)”运行模式,构建开放式研究生态。进一步夯实研究基础建设,设立智库建设专项经费,加快建设专业数据库、特色案例库,与大数据局等数据资源富集部门建立常态数据共享与科研协作机制。
深耕“八八战略”阐释省域先行示范。深化对“八八战略”的研究是浙江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发挥智库作用的重大责任和独特优势。要开展系统性理论溯源与价值挖掘,系统梳理、深度阐释“八八战略”蕴含的战略思维、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和为民情怀等理论精髓、实践价值及在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典型实践案例研究与推广,甄选典型案例,组织精干力量深入调研,全面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形成高质量案例研究报告。聚焦关键瓶颈问题精准发力,围绕中心工作要求,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为服务地方发展提供“党校方案”。
深化研究与传播彰显创新理论引领力。党校智库要通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依托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组建跨学科团队深耕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体系、实践路径、国际价值与地方特色,实现精准破题与深度解读。聚焦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开展实证研究,形成“理论阐释+实践案例”的研究模式,增强理论研究的现实观照与地方辨识度。精准发力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传播,构建“主流媒体+新型媒介”多矩阵宣传格局,提升研究成果的学术影响力。
深化推进教研咨一体化协同
教研咨一体化的核心要义在于以高质量的科研和深度咨政成果滋养教学,同时通过教学活动激发新的研究方向和咨政课题,形成以学术研究支撑教学、教学实践推动科研、教研成果服务咨政的良性循环,最终服务于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这一根本任务。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教研咨新格局。以提高教研咨一体化水平为导向,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教研咨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教研咨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和要求。以教研咨一体化特色培育为重点,围绕党委政府决策关切、热点难点问题和创新性典型经验,引导教研人员结合专业特长申报教研咨研究方向,实现教研咨整合于学科、成就于人才、融合于实践。以教研咨一体化互动交流为方法,用好学员资源,按照“党政所需、党校能为、部门支持”原则,与相关单位共建开放型研究机构。
坚持系统观念,贯通教研咨全链条。《条例》要求“推动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校(院)“教研咨一体化研究中心”战略协调枢纽作用,在科研规划、课程设计和专题教学等前端环节,将“课题研究—教学开发—决策咨询”三者统一谋划、协调安排。规范闭环流程,加快制定相关指导性意见,建立清晰的闭环工作链条,使教研咨一体化制度化、流程化、可操作。
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研咨新活力。《条例》提出“建立健全符合党校(行政学院)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学员参与决策咨询工作”。要构建导向鲜明的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考核评价体系的制度牵引力,打破“重理论文章、轻实践转化”“重课堂讲授、轻咨政贡献”的评价壁垒。完善物质激励机制,设立教研咨一体化专项奖励资金。建立容错支持机制,对因尝试新方法、研究新问题而出现的非原则性失误,不纳入负面考核。
(作者为宁波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