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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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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大门,切莫自闭

日期: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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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评论员 王彬

  据澎湃新闻报道,今年19岁的李同学是一名自闭症患者,今年4月18日通过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选拔、推荐,报考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并被录取至计算机网络应用专业。一段时间后,他收到了学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但8月30日开学报到时,校方相关工作人员在得知李同学是自闭症学生后,不为其办理入学手续。

  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残疾人招生项目主要面向肢体残疾和言语残疾学生,面试时校方教师对李同学患有自闭症并不知情。因担心对学校正常学生造成影响,建议其找其他合适的学校就读。

  自闭症学生报到当天遭劝退这事,首先就过不了法律关。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不因残疾而被剥夺。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没有将自闭症列为高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严重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更讽刺的是,此次相关招生项目,本就是面对残疾人学生的,结果却将属于残疾人的自闭症患者拒之门外。而且,录取通知书既发放了又反悔,缺乏基本的契约精神。如此不顾及学生和家长的感受和利益,且经不起法理和情理的检验,也把歧视摆在了明面上。退一步说,学校具不具备接收李同学的条件,也需要经过多方客观评估,而不能由学校单方面认定。更何况之前残联的选拔和推荐,事实上已经对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学校的接收条件有过初步评估。

  显然,这样的学校,需要补上一堂反歧视教育课。这堂课不仅包括法律常识,也包括制度建设。更重要的是,要改掉趋利避害的“怕麻烦”心理,回归到“教书育人”的初心和本分上来,让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等理念更好地落地。试想,如果连教育工作者都前怕狼后怕虎,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培养人才也就成了一种奢望和笑谈。

  自闭症又称孤独症,患病孩子经常被称为“来自星星的孩子”,截至2024年,中国孤独症人群超1000万人。虽然名字中有自闭,不代表他们自我封闭,更不代表他们应该被学校关在门外。希望该学生能顺利入学,更希望此事不止步于“入学”。入学之后如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如何将特殊学生对其他学生和教育秩序的影响降到最低?都是亟待思考的现实命题,也是反歧视教育课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