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陈安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任命蔡国春为浙江省人大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任命高波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四、任命童笑柳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五、免去戴均玺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一、任命陈安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任命蔡国春为浙江省人大民族宗教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任命高波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四、任命童笑柳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五、免去戴均玺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