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陈建勋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二、任命陈裕琨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三、任命杜斌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四、免去俞少春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五、免去赵江涛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六、免去王君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黄培良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一、任命陈建勋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二、任命陈裕琨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三、任命杜斌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四、免去俞少春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五、免去赵江涛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六、免去王君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黄培良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