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房贷新政延长到了40年,对于我们打工人来说,最直观的好处就是,可以减少月供支出。”杭州白领高女士告诉记者,她准备去找业务经理算笔账,再决定是否办理贷款延期。“我再观望下。”
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40年。
在此之前,市场上普遍执行的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此次政策最受关注的变化,是个人住房贷款期限进一步拉长。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给予借贷双方更大灵活度,具体期限由购房人与商业银行协商确定。
这也意味着,并非所有购房者都能够直接获批40年期贷款,最终审批结果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综合判定。
百万贷款月供减少约634元
新政发布之后,杭州的银行落地节奏如何?8月31日,记者专门咨询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几家国有大行,发现各家机构推进落地的进度不一。
工商银行客服人员表示,“8月31日起,房地产新政将个人住房贷款(一手/二手住房贷款、自建房贷款)最长期限由30年延长至40年,具体贷款期限取决于借款人的意愿、年龄、收入、征信等多种因素,由借款人和贷款经办行协商确定。”
中国银行客服人员表示,该行将严格落实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28日印发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如有政策疑问,详询贷款经办机构。
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相关人员回复:“目前新申请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可按新政受理,但需结合借款人年龄、收入、征信等因素。”不过,杭州市民郭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房贷就在建行,已经得到客户经理回复,还需等具体操作细则。
此外,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相关负责人回复记者:“目前,我行已经可以申请延期。由于线上操作系统还未改造完毕,客户只能线下找自己的客户经理申请。后期,等操作系统完善后,就能线上申请。”
以100万元贷款总额、3.05%的商业贷款利率估算,在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下,30年和40年期限的贷款,每月还款金额分别为4243.05元、3608.72元。这意味着,期限拉长,月供压力减少约634元。
由此可见,在贷款金额和利率相同的情况下,延长贷款期限,能够有效降低月供金额,缓解部分购房群体的短期现金流压力。
总利息将增加,购房者应理性看待
除贷款期限延长外,延后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点的条款也备受关注。《意见》明确,所购新建住房实行现房销售的,个人住房贷款应在销售备案后发放;实行预售的,须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并通过受托支付方式直接划转至主办银行账户或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确保购房人“能拿房、再还贷”。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向记者表示,“《意见》将产生多方面积极意义,深刻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在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快促进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形成。”
在看到政策利好的同时,业内专家也提醒购房者理性看待政策红利。董希淼特别提示,拉长贷款周期,随之而来的是总利息的增加。“对计划购房的居民,应理性看待贷款期限延长至40年所带来的双刃效应,月供压力减轻固然有利于提升购买力,但总利息支出将有所增加,务必根据自身收入增长预期谨慎选择期限,切勿盲目拉长。”
本报记者 臧嫣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