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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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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贷息费彻底告别“糊涂账”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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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011版:潮新闻·财经       上一篇    下一篇

视觉中国供图

  本报记者 臧嫣

  “以前看到‘日息万三’‘月利率0.5%’这类,说实话我真算不明白到底哪个更便宜,还担心暗藏隐性费用。”消费者李先生坦言,如今个贷新规施行,终于能够“一表看清”,不会陷入消费误区。

  随着8月1日《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落地,个人贷款息费彻底告别“糊涂账”,真正实现“阳光化”“透明化”。

多家银行公示个贷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根据规定,贷款人须向借款人逐项明示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逾期罚息等全部成本项目,并折算为年化水平,最终形成一份《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新规落地前一天,六家国有大行及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集体公示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其中,六家国有银行公布了三类贷款的年化利率上限: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公布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上限均为6%;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均为6%;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0.5%,五年期(不含)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

  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则不同,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高于上述四大行: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0.5%,五年期(不含)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

  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也公布了多项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比国有大行多了一项“合作类互联网贷款”:具体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1年期LPR+0.5%,五年期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合作类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个人经营贷款(不含合作类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2%;合作类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24%。

  光大银行将个人经营贷款的年化利率上限定为8%、光速贷/光速经营贷年化利率上限为12%;平安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18.5%、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20%、平安智贷年化利率上限为24%、个人汽车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23.99%。

  此外,城商行和农商行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利率上限定价也呈现明显差异化:江苏银行根据资金使用时长,将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区间定为3%~24%、个人经营贷款定为2.11%~24%;宁波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为LPR+0.3%,五年期以上年化利率上限为LPR-0.2%;紫金农商银行则统一将个人贷款(包含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个人按揭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最高年化上限定为24%。

“贷款明白纸”倒逼行业提质

  总体来看,各家银行的定价存在明显分层,国有大行最低6%、中小银行最高可达24%,个贷融资成本上限为何差距如此之大?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表示:“这一差异是市场化定价的正常现象,差异源于多重核心因素。”最核心的差异在于资金成本。大型银行资金成本低、资金体量充足,因此自营贷款定价普遍偏低;而城商行等中小银行因资金成本高,定价自然也更高。

  同时,产品风险特征不同。银行自营贷款客户质量可控、利率较低;而合作类互联网贷款(助贷)涉及流量费、增信费等多项额外成本,综合融资成本年化上限普遍设定为24%。另外,客群定位与风控能力差异。优质客户利率低,覆盖更广客群的银行需以更高利率来覆盖违约风险。此外,监管要求公示但不设统一利率标准,允许机构进行差异化定价。

  “对借款人来说是利好,对金融机构来说是挑战也是机遇。”董希淼表示,一张“明白纸”将终结过去“低息引流+高费收割”的粗放模式,金融机构须转向精细化定价和差异化服务竞争,以更透明的信息披露、更优质的服务赢得消费者。

  多家银行在公告中同时强调,发放的个人贷款实行差异化定价,具体办理贷款利率以贷款行与客户签署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为准。

  “能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年化利率,明明白白消费,当然也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李先生这样说。

  虽然新规彻底打破了过去贷款息费“隐藏”的信息差,不过,银行业内人士提醒,借款人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合理评估自身收入水平和偿债能力,避免过度负债,同时选择正规渠道借款。